(二)林区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明林区试办村级林业股份合作社。其主要特征是:“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对现有林实行“折股联营、联产承包”,合作社对造林、护林、采伐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林业专业队伍,或组织农户、联户承包经营。
1988年4月,国务院批准三明市集体林区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加快了林业综合改革的步伐。按照“近期做示范,长远探路子”的要求,从构造以股份合作制形式为主的经营主体,发育林业市场体系,加强宏观调控3个层次入手,以资源、资产、资金、体制为重点,先后开展了23个项目的区域性、综合性改革试验,已有16个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在不同范围内得到推广。
三明集体林区综合改革试验主要内容:
❶改革林业经营形式,完善集体林区经营主体。强化村林业股东会(或称股份公司),实行股份分红,管护招标承包。用材林坚持适度规模经营,毛竹、茶、果等经济林,实行分户经营,完善承包合同;
❷建立新的资源培育制度。基本形成森林经营的“三块模式”,即35%为基地商品林,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15%为公益林,实行全面封育,严禁采伐;50%为兼融林,侧重发展竹、果、茶、药及木本粮油等;
❸培育发展林业市场体系。开展林木资产评估建帐,探索组建森林产权交易中介组织,建立健全林地林木产权流转制度,规范森林产权交易方式等;
❹改革林业行业管理体制。探索林纸结合,建立毛竹、食用菌行业管理新体制;
❺改革林业科技教育体制,建立林科教结合新机制,构成四级科研网络;
❻改革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建立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网络,建立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和资源建档,严格限额采伐,整顿木材流通市场;
❼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3年组建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以森林资源为主要资产的林业股份制企业,依法规范现代企业制度,加速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三明集体林区通过改革实验,有力地促进了林区生产力的发展。全市于1990年完成宜林荒山造林任务,被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称号。全市累计完成商品林基地建设68万公顷、种植茶果10.7万公顷、培育竹林22.1万公顷,基本形成“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全面发展”的格局。不断加强森林“三防”体系建设,近5年森林年受害率为0.267‰。森林消长步入良性循环,实现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近几年全市林业系统拥有“三资”企业51家,内联开发11项,形成了商品材、人造板、林产化工、纸及纸浆、木竹制品、家具、果茶和森林食品等八大系列开发的格局。1994年,全区林业系统完成总产值24.17亿元,比试验区建立前的1988年可比价5.98亿元翻了两番,比1980年可比价翻了3番。全市林业产值达到60.2亿元,占三明市工农业总产值的24%,林业创造的财税收入占全市的1/4左右。
南平市开展林木产权明晰改革。这一改革,先是全面推行毛竹林家庭经营承包责任制,继而对人工林的中幼林折价转让,或实行风险抵押承包,进一步明晰林木产权,把这部分山林由集体统包转为股份合作经营。其做法是:按照“山权集体不变,林权折价转让,自愿(或分片)联产经营,统一采伐造林”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让基层干部、群众讨论确定改革办法。各试点单位在林木资产经过合理评估作价的基础上,采取了几种做法:
❶林木有偿转让,联产承包经营,采伐时上交给集体一定数量木材,其余归承包者;
❷林木一次性转让,自己经营或联户经营,采伐收入归己,山场交还集体;
❸按人(或按户)定股,按股收取风险押金(或收股金),收益比例分成;
❹林木按山场合理搭配,按户定股,转让后由股东小组经营,收益分成;
❺划小经营规模,联股联户,合作经营,比例分成;
❻山林评估折股,发股权证,专业管理,按股分红。从林权明晰试点单位看,多数干部、群众是积极的,成效是好的,群众认为“买到山了”,激发了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有效制止了乱砍滥伐。
龙岩地区在基本完成宜林荒山造林后, 强化山林管理承包责任制措施,集体林实行山权与林权、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经营机制。原先集体山林基本由村里“统管”,落实承包责任制后,除生态公益林外,“统管山”下降到14.4%,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利益分配, 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