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村民委员会的职责
❶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❷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益;
❸依照法律规范,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❹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多民族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