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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二) 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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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二) 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经济

(二) 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经济

新中国成立以后,浙江农村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也走过一段曲折的道路。40多年经历了两个“马鞍形”:1958—1962年的“二五”时期为第一个“马鞍形”,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为第二个“马鞍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浙江农村经济才获得突破性的进展,整个过程大体分为四个时期。
1.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1949—1957年)。这一时期,浙江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处在社会动乱、物价飞涨、经济萎缩、农村凋蔽,特别是粮食短缺成为当时突出的问题。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中共浙江省委确定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把搞好农业生产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进行农村经济建设。在农村,有准备有步骤地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互助合作和农业合作化运动,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农田基本建设,推进耕作制度的改革,使1952年全省粮食产量恢复到抗日战争前的最高水平,从1953年起,由缺粮省变成余粮省,开始向国家提供商品粮,农业生产获得全面发展,因而这一时期成为浙江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和较好时期之一。到195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种植业产值和畜牧业产值,以及粮食、棉花、茶叶总产量,生猪和羊的年终存栏数,均创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水平。1953—1957年农业总产值、种植业总产值和畜牧业总产值5年平均数,分别比1952年增长14.3%、7.2%和23.4%。1954年海洋机帆船试验成功,海洋捕捞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一五”期间,全省林业进行了第一次森林资源调查,了解森林资源的分布、数量及消长变化情况,为森林资源管理、造林营林、木材生产提供了基础资料。
1953—1957年的5年中,全省征购粮食1 213. 1万吨,平均每年征购242. 6万吨,粮食商品率达33%;5年共向中央净调出粮食232.2万吨,平均每年46.4万吨,对国家作出了贡献。到1957年,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达到18. 22亿元,比1952年增长79. 9%,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外贸收购额达2. 62亿元,比1952年增长1. 25倍,有力地支援了社会主义建设(表13-1-1)。

表13-1-1 1952—1957年主要农产品增长情况


项 目粮食棉花油菜籽蚕茧茶叶生猪
1957年产量
比1952年增长%
5.139.4 9.714.139.317.8
1953—1957年
平均收购量比
1952年增长%
5.039.32.45.910.75.6 

2.大跃进时期(1958—1966年)。1957—1958年,随着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现,浙江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和农业“八字宪法”,全省农业生产出现空前繁荣的景象。1958年全省粮食总产量、亩产量和人均占有粮食量,都超过了历史上最高水平。但是,从1958年下半年开始到1960年冬季,由于党在指导方针上的失误,在经济建设中急于求成,使已经出现的农村经济发展势头遭到严重挫折。在1958年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1959年开展的“反右倾”斗争中,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在全省泛滥,使浙江的农业生产全面下降,农村普遍出现“三瘦” (人瘦、牛瘦、地瘦),市场供应十分紧张,造成饿病逃荒,严重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1960年秋冬,中共中央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等一系列指示和文件。中共浙江省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政策,很快纠正了“一平二调”等“左”的错误,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使全省农业生产很快走出低谷,一些主要农产品只用了三五年时间,其中粮食、棉花、生猪于1963年,油菜籽、黄红麻、糖蔗于1964年,柑桔于1965年,蚕茧于1966年先后恢复到1957年或1958年的水平。林业,除了每年进行人工造林外,1961年起开始飞播造林,全省累计造林158. 67千公顷,同时开展农田防护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一五”期末,全省森林覆盖率达37.8%。随着1958年海带南移以及后来人工养殖紫菜的成功,海水养殖改变了品种单一的局面,藻类和鱼虾类养殖也有了很大发展。尤其可喜的是,1966年全省粮食亩产提前1年达到和超过400公斤,成为全国第一个上《纲要》的省份,棉花和生猪提前3年实现了《纲要》指标,标志着浙江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表13-1-2、3、4)。
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和农民生活也发生可喜的变化。1966年全省主要农产品的收购量,除粮食按“三定”任务稳定在1957年251万多吨的水平外,其它产品的收购量都比1957年有所增加。1966年与1957年相比,棉花收购量从3. 75万吨增加到7. 3万吨,增长94. 7%;黄红麻收购量从12. 76万吨增加到14. 37万吨,增长12. 7%; 食糖从1. 3万吨增加到1. 5万吨,增长15.4%;蚕茧从1. 93万吨增加到2. 7万吨,增长39. 9%;柑桔从4. 21万吨增加到4. 72万吨,增长12.1%; 生猪从226.5万头增加到749.9万头,增长2.3倍。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从18.22亿元增加到28.18亿元,增长54. 7%;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外贸收购额从2. 62亿元增加到5.53亿元,增长1. 1倍。农民人均收入由1957年的86.8元增加到1965年的133.4元,增长53. 7%;人均占有粮食由1957年的277公斤增加到1966年的308公斤。

表13-1-2 1966年粮地亩产实现 《纲要》指标的县市


分 组县市个数粮地面积
(千公顷)
县市名称及粮地亩产
(公斤)
全省合计661 492.80全省平均亩产437公斤
上《纲要》39922.67 
500公斤以上17438.00慈溪628.5
黄岩558.5
岱山532
余姚516
上虞510.5
鄞县504.5
萧山626.5
杭市郊532.5
海盐524
余杭512.5
诸暨509.5
嵊县504
绍兴559
海宁532.5
温州市519
平湖512
镇海507.5
450—500公斤12313.33普陀496.5
嘉兴481.5
宁波市478
临海462.5
桐乡490
温岭481
吴兴476.5
玉环462
德清485
定海479.5
瑞安467.5
乐清452
400—450公斤10241.33义乌447.5
永康431.5
建德420.5
新昌405.5
桐庐435
富阳431
奉化414.5
嘉善433
金华421
东阳410

表13-1-3 1966年棉花生产实现 《纲要》指标的县市


项 目棉花面积
(千公顷)
亩产
(公斤)
总产量
(万吨)
县市名称及亩产量
(公斤)
全省合计86.8753.56.97海盐63.5
慈溪59.5
镇海55
萧山62
鄞县57.5
余杭54.5
普陀61
上虞55.5
黄岩53
9个实现
《纲要》
的县市
60.77595.36
占全省%70.00 76.90

表13-1-4 1966年生猪生产实现 《纲要》指标的县市


项 目县市个数生猪饲养量
(万头)
县市名称及平均每户饲养量
(头)
全省合计661 774.4全省平均每户农户养猪2.95头
实现《纲要》的391 337.83 
占全省%59.175.4
5头以上5237.65嘉兴6.87
海宁5.1
海盐6.41嘉善6.0平湖5.9
4—5头3128.01桐乡4.68诸暨4.11杭市郊4.07 
3—4头19678.22德清3.9
黄岩3.75
临安3.57
武义3.22
富阳3.0
义乌3.89
吴兴3.7
金华3.56
东阳3.16
建德3.0
长兴3.8
余杭3.67
桐庐3.46
江山3.07
嵊县3.0
安吉3.8
衢县3.64
常山3.29
兰溪3.03

(续)


项 目县市个数生猪饲养量
(万头)
县市名称及平均每户饲养量
(头)
2.5—3头12293.95绍兴2.94
温州市2.64
镇海2.51
开化2.91
淳安2.6
温岭2.5
萧山2.8
宁波市2.6
仙居2.5
永康2.8
象山2.57
三门2.5

3.“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8年)。1966年,全国范围开始了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浙江农村经济继大跃进之后又出现了第二个“马鞍形”。这一次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全面瘫痪。1966—1968年,浙江出现前所未有的大动乱,全面否定17年来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机关陷于瘫痪,生产无人指挥,农业科技人员受到打击迫害,农业教育和科研事业受到严重摧残。农村社会大动乱,引起农业生产的大减产。1967年和1968年全省粮食总产量分别比1966年减产7.48%和3.74%; 生猪年终存栏数减少6.41%和18.9%;棉花、油菜籽、黄红麻、蚕茧和柑桔也都减产。全省“三五”计划一开始就受到了挫折。
(2)相对稳定。1969—1973年下半年,全省农村局势稍趋稳定,特别是开展“批林整风”运动以后,省委贯彻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重新安排农、轻、重的次序,重申了《六十条》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农业学大寨转向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生产条件得到改善,从而调动了广大农村干部和社员群众的积极性,农、林、牧、副、渔各业有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1967—1972年,全省建成10万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水库624座。到1972年,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1 494.47千公顷,机电排灌面积1 003.73千公顷,旱涝保收面积929. 73千公顷,分别比1966年增长4.4%、13.8%和17. 2%。全省共围海涂面积达42.18千公顷,其中仅萧山县就围涂17. 55千公顷,这一阶段的围涂数要占到1978年止累计围涂数的30%以上。开发性农业有了发展,全省茶园、果园、桑园面积扩大,分别比1964年增长1. 76倍、91.9%和4. 5%。1972年,全省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都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粮食总产量达到1 289.85万吨,比1966年增长27. 4%,粮地亩产第一年突破500公斤大关,达到541公斤,实现“千斤省”。
(3)跌入低谷。1974—1976年10月,由于政治上大搞“批林批孔”和反击右倾翻案风,大批“唯生产力论”,大肆散布“不为错误路线生产”,致使工厂停工,武斗升级,交通中断,浙江再度陷入瘫痪半瘫痪状态。全省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大幅度减产,农林牧渔业生产急剧下降,农村经济发展又一次受到严重破坏。1974—1976年3年,全省化肥生产量分别比1972年下降38. 6%、35. 7%和38. 2%,销售量分别下降25.9%、40.2%和31.4%; 农药生产量分别下降15.6%、35.2%和43. 5%,销售量分别下降18.1%、19. 9%和23. 6%。农业生产连年减产,以1974—1976年3年平均数同1972年相比,粮食减产6. 9%,油菜籽减产12%,糖蔗减产25.3%,柑桔减产28. 3%,生猪全年饲养量减少6.2%,成为“三年困难”时期以后出现的第二个低谷。由于粮食减产,国家收购量减少,浙江也由余粮省变成了缺粮省,不得不从东北和邻近省调入粮食。农民人均收入也从1972年的90元下降为88.5元、80.1元和84.3元。
(4)恢复发展。1977—1978年,中共浙江省委落实各项农村经济政策,大抓农田基本建设,组织各行各业支援农业,同时有重点地推广“双杂”(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增产技术,使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到1978年,全省农业总产值、种植业产值和畜牧业产值分别比1976年增长21.8%、23.3%、和19. 8%;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1 467.2万吨,比1976年增长270.9万吨,增长22.6%,比历史最高的1972年还多177. 35万吨,粮地亩产首次突破600公斤大关,达到628公斤。各种主要经济作物和林业、牧业、渔业也都有较大幅度增产。1978年,全省乡镇工业产值达21. 7亿元,比1976年增长49.6%;企业总收入26.4亿元,比1976年增长62.5%。这一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65元,比1976年增加近1倍。
4. 改革开放时期(1979年以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浙江农村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政社分设,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生产经营积极性,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第三产业急起直追,形成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新局面,农民生活也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向小康迈进。这一时期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1)全面调整阶段(1979-1984年)。这一阶段,浙江各级领导在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逐步加深对农村实际的认识,明确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逐步调整和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
一是调整和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浙江农村对家庭联产承包现任制的推行,经过了一个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从不联产到联产,从联产到组到联产到户,从包产到包干,不断落实和完善起来。到1984年2月,全省35.87万个生产队,双包到户的达99. 2%,大田联产承包才宣告完成,以后又在农业生产各个领域全面加以推行。
二是调整农业生产方针。1978年,省委强调一定把要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发展起来,“走农工副综合发展的道路”。1979年,省委又提出“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的方针,同时强调要把改变山区面貌作为全省农村工作的战略重点来抓。1980年省委工作会议决定采取两项措施:
❶改革农业计划体制,给社队因地制宜的种植自主权;
❷改变农村劳动力结构,充分发挥劳动力的优势,根据市场的需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发展农村建筑建材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业。
三是调整农产品购销政策。浙江省政府在改革农产品购销制度方面主要采取两条:
❶提高收购价格和逐步改革统派购制度。1979年,全省农民因提高农产品收购价得到的好处达6.8亿元。1980年又提高了棉花、络麻、柑桔、桐油等13种农产品收购价格;
❷改进主要农产品的收购办法,有四种:调整购留比例,扩大社队自留量;缩小二类产品目录,扩大议购范围,增加社队收益;放宽商品购销管理办法,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开展农商联营,把所得利润多数给生产队。全省经省政府批准调整购留比例的有大豆、络麻、油菜籽、桐籽、桕籽、松香、生漆、草席、蚕茧、茶叶、柑桔、木材、毛竹、糖蔗等14个品种,社队由此增加收入5 000多万元。1984年,又将一、二类农副产品由62种调整为52种,退出派购降为三类的农副产品有菜牛、苎麻、羽毛、猪鬃、生漆、土纸、蜂蜜、虾米、海蜇、青鱼等10种,三类农副产品实行自由购销,议购议销。
这一阶段,经过全面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全省农业生产得到较快发展,农村经济发生较大变化。1984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1 817.15万吨,比1978年增长23.8%,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粮地亩产从1978年的628公斤提高到790公斤,增长25. 8%;人均粮食占有量从391公斤提高到455公斤,增长16. 4%。1978年与1984年相比,全省农业总产值从85.84亿元提高到125.22亿元,增长45. 9%,其中种植业产值增长33%,林业产值增长32.2%,牧业产值增长56. 7%,副业产值增长376.6%,渔业产值增长16. 6%。粮食与经济作物比重,由73.5:26.5调整为68. 8 : 31. 2; 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也由95.4%调减到79. 6%。1984年,全省乡镇企业进入多成分、多形式、多层次全面发展,乡镇办、村办、联户办和家庭办企业多路并进,全年乡镇企业总收入达131. 7亿元,比1978年增长5倍。这1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达446.4元,比1974年增加281.4元,增长1. 7倍。
(2) 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阶段 (1985—1988年)。1985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随后,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在农村开展了以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第二步改革。从1985年起,逐步取消统派购制度,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统派购任务,对农产品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的办法。浙江实行合同定购的产品有粮食、油料、棉花等,定购以外的产品允许农民自产自销,粮食也只定购稻谷、小麦和玉米,非定购的粮食品种统统放开,大大促进了农村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促进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到1987年底,全省农村已有各种专业户30多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3%,从业人员70多万人;有新经济联合体4. 7万个,从业人员36. 5万人。全省农村集市贸易市场3 407个,比1978年增加2 356个,成交额由8. 6亿元上升到63.4亿元,增长6.4倍,平均每年递增25%。全省农村商业网点达53万多个,比改革初增加7. 5倍,平均每年递增30 %。
这一阶段,浙江由于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一些地方出现了“卖粮难”,有些同志误认为粮食已经过关,不恰当地提出按“特、经、粮”顺序安排种植业,主张大幅度地调减粮食播种面积。1985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由1984年的3 482.13千公顷下降到3 271.2千公顷,减少了210.93千公顷,调减6.1%,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粮食面积下降最多的一年。调减的粮地面积绝大部分扩大了经济作物面积,其中挖塘养鱼的面积全省就达10千公顷。再加上1986年的干旱、台风侵袭和1987年、1988年洪涝、台风交替发生,1985年全省粮食总产量比1984年下降10.8%,1987年和1988年又分别比上年减产1%。1985年初,省委领导对各地调减粮食面积过多和放松粮食生产领导有所察觉,曾作过五次批示,并召开分管农业的市长、专员会议,要求正确对待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同年9月,省委又传达了陈云同志在中共中央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无粮则乱”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了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并通过各级努力工作,粮食生产得以稳定下来。
这一阶段,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浙江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很快,特别是乡镇企业成为农村的支柱产业。1978年全省乡镇企业总收入只有25. 6亿元,1987年增加到395.8亿元,翻了近4番,年平均递增36%;就业人员猛增到530多万人,为1978年的3倍。农村产业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1988年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达938. 37亿元,比1978年的98. 7亿元增长5. 59倍;占全省社会总产值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42.4%上升到1988年的56.2%。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的比重,1978年为66.6:21.7:6.5:0.9:4.3,1987年则变成为32.3:53.4:9.0:2.1:3.2。非农产业比重共上升34.3个百分点,其中工业上升31. 7个百分点,建筑业上升2. 5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业上升1.2个百分点。农副产品商品率,1978年为36%,1984年为59.3%,到1987年提高到62.4%。1987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725元,比1978年的165元增长3.4倍,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平均每年增加42.4元,递增14.2%。农民生活从基本解决温饱走上初步富裕之路。
(3)加速发展阶段(1989—1993年)。浙江省在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中共十四大精神鼓舞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农村改革和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中共浙江省委先后提出了“打基础、上水平、增效益”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提出了争取在“八五”期末初步形成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到本世纪末争取基本形成新的经济体制运行机制和运作方式的目标;作出了改革粮食购销体制、放开粮食价格,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一优两高”农业,把农业和农民引向市场的决策。
这一阶段,全省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经济开始全面向市场经济转轨,一方面加速农村集体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从改革产权制度入手,努力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适应各地特点的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1993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1 436.2万吨,恢复到1978年的产量水平; 全年农村社会总产值达2 316亿元,比1988年增长2.5倍。
☚ (一) 新中国成立前的农村经济   二、基本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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