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二)新中国成立以后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二)新中国成立以后

(二)新中国成立以后

1.1949—1955年。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有的还分到了房子,焕发出生产积极性,生活普遍得到改善。农业合作化以前,郊区农村一度掀起建新房的“小高潮”,部分翻身富裕起来的农民,省吃俭用,有的在原基地翻盖了旧房,有的在分得的土地上建起新房。但是,由于当时财力有限,多数农民还只能建土坯房,好一点的建砖角房和砖腿房(俗称“老虎爪”、“老虎腿”房),极少数农民建起砖瓦房。从整体上看,农村建设变化不是很大,基本保持了新中国成立前的水平和格局。平原地区均是平房,正房一般坐北朝南,房间数量大多数是三间或五间;厢房一般是三间,少数是两间;南房很少,一般是三间或五间。为将就宅基和木料,正房有的建“四破五”房子,建四间的较少。房屋高度大体形成一致。街道全是土路。主路一般以能通马车拉秸秆并能错车为距,小路以单骑相错为准,没有具体统一规定。农民汲井水而饮,碾磨粮而食,去远集而籴粜,少学校而缺医。广大山区农村,因山就势建平房,村稀户少,只有开阔山川盆地才有较大村庄。街道崎岖高低不平,房屋高低错落不整,房间大小不一。农民汲井水,运泉水,其条件远不及平原地区。
随着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集镇从多年战争造成的破坏中得到恢复,一些店铺、作坊陆续重新开业,集市贸易日趋兴旺,规模逐渐扩大,大多数集镇虽未达到历史上鼎盛时期繁荣程度,但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2.1956—1978年。1956年以后,京郊地区广大农村普遍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合作化时期,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住宅归私人占有,因此仍有部分农民省吃俭用建房。在这个时期内,部分农村陆续建起初级小学校,区、乡域内利用没收地主的房屋或寺庙建起高级小学,县城和重点镇区开始建中学。
1958年,郊区农村普遍成立人民公社,在“一大二公”思潮的推动下,对农村土地、劳动力、农具等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进行“一平二调”(平均分配,统一调用),农民住宅大部分归个人占用,有一小部分被集体征用作为公共食堂、养鸡场等使用。在“大跃进”期间,因修建水库占地,规划建设一批新村,但均是排子平房。据不完全统计,仅密云水库、怀柔水库、昌平十三陵水库、平谷金海湖水库和延庆白河水库的库区范围内就迁移85个村庄,有13 572户农民迁入新居。此外,因农民手里没钱,绝大部分村庄很少建新房。1959年下半年,郊区农村进入“三年困难时期”,农村房屋建设处于停滞状态。
1960年,中共中央纠正“大跃进”中“一平二调”“左”的错误,是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 (即《12条》),1961年又颁发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60条》),允许农民小片开荒,耕种自留地,农民生活有所好转,部分农民利用房前屋后自栽树(自留树)和养猪、鸡等积累起来的钱陆续建起一些新房。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在“左”的思想影响下,郊区农村大批“小生产”,不断搞“割资本主义尾巴”,农副业几乎被砍光,农民只能靠工分收入养家糊口,绝大多数没有能力建房。农村公共建筑也只能建一些小医务室、大队办公室、小学校等,设施比较简陋。农村房屋建设又陷入停滞状态。
1975年前后,郊区开展“农业学大寨”,北京市在郊区抓了几个试点,模仿大寨建起了“大寨楼”。在市规划设计部门的支持下,平谷县许家务村拆掉民房400间,集体出资兴建8栋两层楼房;岳各庄建了3栋两层楼房,建筑面积6480平方米,共108套,每套60平方米;房山区周口村建三排平顶二层楼;延庆县石河营村21户农民自己筹资,集体给少量补助,建起21栋平顶两层小楼,每户70平方米;大兴县留民营采取自建公助办法建970多间排子平房,安排184户;平谷县中罗庄、小屯也搞了排子房试点;就地取材建小楼的还有顺义牛栏山等。1976年唐山地震波及郊区农村,共损坏房屋50多万间。通县西集公社倒塌房屋8 000多间,受损房屋15 000多间,有8个村房屋损坏率达80%以上。至1978年,有34个自然村建起砖瓦平房,有两个村规划建设新房达到70%以上。大兴县采育公社倒塌房屋6948间,其中农民住宅4 188间,震后规划建设排子房1948间。平谷县将军关、南宅、小辛寨、峪口和顺义县等地受灾严重村庄也建起一批新房。除此以外,历史上郊区山区因泥石流等水患灾害也曾毁坏过不少房屋,为了安置灾民,国家拨款重建了一批新房。仅1976年,密云县3个乡56个村就冲毁民房7 181间,怀柔县2个乡260户房屋被毁,后来绝大多数户迁居平原,由政府拨款建起新房。
在新中国成立后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30年中,郊区农村除少数村庄有较大改变外,大多数农民还只能建土坯、石头房,建砖瓦房较少,整体变化不大。住宅建设除了依据村(大队)、乡(公社)规定外,没有统一的建设规划,处于按当地习俗自发建设状况。近30年内,郊区农村共建平房2453.4万平方米,平均每年建房约81.78万平方米,每年仅有1.73万户能住进新房。1958年至1978年的20年中,因人口增长过快,人均住房面积下降到不足8平方米,低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水平。
集镇建设同农村建设一样。1958年以后,郊区绝大多数集镇成了公社机关所在地。为适应公有制发展的需要,由政府投资陆续建起中小学校、卫生院、粮库、供销社、信用社等,绝大部分集镇地区通了电、修通了公路。有少数集镇如良乡、沙河、清河、南口、牛栏山、溪翁庄等,因按当时的城市规划下放一些工厂,建起居住小区。但个体工商户被取消了,供销社代替了过去的集市贸易职能,饮食、服务业或是由集体经营,或是根本没有。1960年以后,“左”的思想虽然一度得到部分纠正,但集市贸易活动仍未恢复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状况。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集镇更是变得冷冷清清,许多集镇实际上无集无市。
3.1979—1995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郊区农村排除和纠正极“左”思想和政策的干扰,广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其他专业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村镇建设出现高潮,进入迅速发展阶段。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
第一,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北京市从1949年着手制定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到1958年中共中央批准规划草案,其间几经修改和完善。但是,由于当时认识的局限和区划有待扩大等客观原因,几次规划方案都没有把村镇建设列入具体规划,特别是农村建设提及甚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发展,郊区一度出现乱占耕地建房现象。1981年,建设部提出“因地制宜,远近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建设农村的规划原则。北京市为适应郊区农村建房发展形势需要,加强对村镇建设的领导,成立北京市农村建设总公司(1983年又增挂“北京市农村建设办公室”牌子),代行市政府管理农村建设职能。从此,才把郊区村镇建设纳入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建设的轨道。
1982年,北京市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首都建设指示精神,制订《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提出到2000年,郊区农村(包括小集镇在内)的农业人口,将保持在350万人左右。规划方案要求:郊区广大农村,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在发展农业经济的同时,要规划安排好村镇建设。当时初步设想,以现有200多个公社所在地为基础,结合社队工业、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以及交通运输、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逐步建设起二三百个农工商结合的具有一定现代化设施的小集镇,使之既成为一定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又成为北京城镇体系的组成部分。将来,北京地区将形成一个大、中、小相结合的星罗棋布的城镇网。要求各公社在搞好农业区划和生产规划的同时,抓紧新农村的规划,以适应农村建房的需要。新农村的建设要节约用地,加强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建楼房,增添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沼气和太阳能,逐步改善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
在建设部村镇规划建设原则和北京市总体规划方案的指导下,北京市选择昌平县踩河村为新村规划建设试点,通过设计竞赛、评比,选出中国建筑技术发展中心村镇研究所设计的方案为最佳方案,定昌平县踩河、马连店,平谷县岳各庄,通县玉甫上营,顺义县马头庄等12个村庄为首批规划试点村庄,推广踩河规划方案。1984年,北京市政府农村建设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村镇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县对村镇地理位置、人口规模、定额指标、用地布局、道路网络、环境绿化、基础设施、居住院落等进行全面规划。为加强对村镇规划的技术指导,由市政府批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村镇规划建设顾问团。北京市村镇规划从此进入全面规划阶段。1985年市政府农村建设办公室、市建委、市规划局有关领导和顾问团成员共同审议昌平县沙河、通县牛堡屯等试点规划方案,并且对10个区县村镇规划进行检查验收,推动郊区村镇规划工作迅速发展。到1985年底,郊区259个乡镇全部完成粗线条控制规划,有3 566个村庄基本完成粗线条控制规划,占郊区农村总数89%。但是,由于缺乏经验,当时缺乏更长远打算,农民生产、生活居住及环境等在规划中出现不协调。
1986年以后,根据郊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村镇规划进入调整和完善阶段。在原粗线条控制规划基础上,1987年市政府农村建设办公室制订《北京市村镇规划定额指标》(表8-3-1),对中心集镇、一般集

表8-3-1 1987年村镇规划建设用地参考指标

 占规划用地规划用地人均指标备 注
中心集镇
%
一般集镇
%
中心村
%
中心集镇
平方米/人
一般集镇
平方米/人
中心村
平方米/人
 合计10010010080~10060~8050~60 
住宅用地35~4050~6070~8040~5050~5560~70住宅用地含巷道用地面积
公共建筑用地14~2010~157~1010~136~86~8 
工业用地25~3515~207~1020~3028~3017~25生产用地包括工业、仓贮用地、农副
业生产建设及专业户用地、场院用地等
1
2
工副业用地
仓贮用地
13~25
12~10
10~13
5~7
4~6
3~4
25~30
2~6
16~25
2~6
13~20
4~5
 
道路交通用地14~1614~1612~1414~1514~158~10 
1
2
道路广场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7~9
5~7
7~9
5~7
10~12
2~4
4~6
9~10
4~6
9~10
6~8
2~4
对外交通用地, 包括过境公路交通
运输设施
公用工程用地4~63~41~20.4~0.50.6~0.80.2~7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包括给排水、防
洪、环卫、 电力、 电讯、能源等公共
设施用地
绿化用地7~107~105~72.22.22.2绿化用地包括公共绿地、 防护林带
等,各地做规划时可根据本地区情况
将防护林带单分
其 他       
镇、中心村和人口规模、集镇性质、公共设施、学校商店、电信交通等占地作出了具体规定,郊区村镇建设从此有了比较具体完善的规划指导方案。到1990年底,郊区多数村镇按定额指标完成规划。
1991年以后,在总结贯彻《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北京市着手制定《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订方案,对市区和郊区的远景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1992年,修订方案完成并上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根据这个方案,在北京辖区范围内,均要纳入统一规划,提出建制镇的建设要节约用地,紧凑发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完善城镇功能,安排好住宅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远郊工业,建立工业区,集中建设建制镇或乡镇工业小区,改变“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状况。山区开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加强公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造林绿化,把山区建设成首都的生态屏障;因地制宜发展林牧副业、旅游业和符合山区特点的乡镇企业,尽快改变山区落后面貌。
第二,抓好典型村镇建设。在建设部村镇规划建设原则和《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订方案、《北京市村镇规划定额指标》规划的指导下,郊区村镇建设得到较快发展。因经济发展不平衡,郊区村镇建设总体上是山区落后于平原,经济发展缓慢地区落后于经济发展较快地区。
(1)新村建设。为了推动郊区地区经济发展,按照规划要求加快农村建设步伐,提高农村建设水平,改变农村居住、环境落后面貌,市政府在抓城区建设的同时,狠抓了新村建设。
1982年,市政府会同建设部和昌平县政府共同确定踩河村为迁村并点类型新村建设典型,马连店为旧村改造类型新村建设典型,并着手规划建设。1983年,为了推动郊区农村建设广泛深入发展,市委、市政府召集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市建委、物资局、规划局等部门领导在踩河、马连店开规划建设试点现场会,要求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必须亲自抓1~2个新村建设试点,要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新村建设。在现场会的推动下,郊区新村建设很快出现高潮。到1984年,出现24个新村建设示范典型。其中,有部分村庄已经建起一批楼房,农民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农村脏、乱、差的面貌开始得到改观。
1985年,踩河新村基本建成,共建二层住宅楼416栋32700平方米,建小学教学楼一栋1 400平方米,建幼儿园757平方米,建游乐场1200平方米,建办公楼一栋836平方米,建商业楼一栋411平方米,建医疗中心100平方米,建五个小型街心公园,修建了公共厕所,修建5500米长水泥路面,还修建了给排水管道、沼气管道,在村边路侧进行了绿化,成为郊区早期新村建设最好的典型。建设部在全国村镇建设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推广了踩河新村建设经验。同一年,郊区乡镇新村建设试点发展到225个,累计建农民住宅楼2 998栋,建商业服务楼、中小学教学楼、办公楼等公共建筑276栋,总面积50多万平方米,新建平房770万平方米。
郊区农村实行按规划建设也遇到一些问题。由于大多数农村缺乏资金,广大农民只能建砖瓦房,只有极少数先富起来的农民才能建得起楼房。因此,农村建设规划的实施遇到困难。
实践证明,新村建设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为了加快郊区新村建设步伐,引导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必须树立科技兴农建设新村的典型。1986年,国家科委、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共同确定昌平县马池口为国家“星火计划”新村建设科技示范典型,通县大稿村为北京市“星火计划”新村建设科技示范典型。经过三年多的规划建设,马池口村基本上达到了“星火计划”阶段性成果指标。在全国“星火计划”新村建设科技示范典型会议上推广了马池口的经验。大稿村经过三年弃旧迁新建设,到1989年底,建成六层农民住宅楼9栋,建幼儿园和小学校教学楼各一栋,总面积4.2万平方米;街心建起花园;街道铺上柏油路面,两旁安有路灯;农户统一供暖,并使上液化气做饭。新村占地仅4.02公顷。
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京郊新村建设,1984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视察昌平县踩河新村,提出建设新村既要考虑美观,又要考虑实用,方便农民。1990年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视察通县大稿新村建设,明确表示:“我赞成有条件的地方建楼房,既节约土地,又方便农民”。在党中央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郊区新村建设迅速掀起高潮,房山县、昌平县、通县、大兴县成为新村建设试点最多的县。
经过几年的新村试点建设实践,踩河、马连店等早期建起来的无厕所、无客厅、单楼梯和“火柴盒”、“豆腐块”式二层住宅楼,暴露出不实用、不美观的缺点。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首先富裕起来的部分农民、部分农村对农村建设提出更高的需求。为适应《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订方案的要求,满足部分农民对住宅更高的需求,吸引城市人口,郊区新村在建多层楼试点的基础上,从1991年开始,陆续开发建起一批多层楼。新村建设试点住宅质量、配套设施、道路交通、环境美化等普遍有了提高。通县继果园村、𥉫里村、大稿村建起新村以后,很快建起一批新村,到1995年底,已建新村66个,其中比较好的36个,占全县农村8%,有两万余农民住上新楼房。到1995年,郊区出现82个产值达到或超过“亿元村”,这些村基本上建成了新村。

表8-3-2 郊区新村建设情况统计表(1978—1995年)

区 县乡镇数新村数备 注
通 县
房山区
昌平县
大兴县
顺义县
怀柔县
延庆县
平谷县
密云县
门头沟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16
16
12
17
13
8
5
5
3
6
11
3
2
1
66
56
43
33
23
22
21
10
4
16
25
3
3
2
各郊区县
(区)未建新村
乡镇未统计在
合 计118327

靠建筑业致富的韩村河,是京郊新村建设的先进典型。到1995年,村内建起别墅式小洋楼和多层楼;电影院、会议室、展览馆、银行支行、电信等配套设施齐全;昔日的土路全部拓宽铺上柏油或建成水泥路,两旁植树,种上花草;建起公园、学校;农民住宅上下水、热力、共用天线等管线齐备;大多数农民家还装上电话。通县乔庄从1992年开始新村建设,截止到1996年上半年,投资1.2亿元,先后建设了2 100千伏安配电室两座,30吨锅炉房一座,住宅楼30栋,幼儿园、商业设施、办公楼、小别墅等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已有80%的农民住进楼房。楼区中心修建了一个0.87公顷的花园,内有两座假山和70米长的休息长廊,楼之间全是草坪和黄杨,人均绿地13.3平方米,铺柏油水泥路16500平方米。郊区这些新村建设试点对于打破农民陈旧观念,改变传统生活习惯,推动农村向城市化发展将会起到“星火燎原”的作用。
(2)集镇建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郊区农村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在“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思想的引导下,大批富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和乡镇,推动城镇第二、三产业迅速发展。广大农民为了尽快致富,迫切要求恢复和发展集市贸易。在这种情况下,郊区集镇建设很快摆脱停滞状态,进入迅速发展时期。
根据《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要求,北京市从1984年开始抓集镇规划建设试点工作。开始本着一区县一个试点精神,确定昌平县沙河,通县牛堡屯、马驹桥,顺义县张喜庄,房山县窦店,平谷县大华山,大兴县采育,怀柔县汤河口,延庆县张山营,密云县太师屯,门头沟区永定,海淀区温泉,丰台区黄土岗等13个集镇为试点建设集镇,由市统一指导规划建设。由于经济条件的局限,市政府从实际出发,不断调整了集镇建设试点。1988年,市政府召集区县主要领导推广杨镇集镇建设经验,并组织区县领导进行全面检查,提出调整郊区集镇规划建设意见。1989年,建设部、国家计委等单位在考察张家湾、马驹桥、小汤山等8个集镇基础上确定窦店为全国集镇建设综合试点镇。在试点集镇建设经验的推动下,郊区集镇建设迅速发展。
1991年以后,北京市根据首都城市发展的需要,重新修订了《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为实施新的总体规划,减少对中心区的压力,更多地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繁荣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加快农村城市化的进程。1994年在建设部的参与下,市政府确定小汤山、长沟、杨宋庄、漷县、杨镇、榆垡、太师屯、康庄、斋堂、峪口等10个镇为小城镇建设试点。
经过规划建设,10个试点小城镇和其他重点城镇建设发生很大变化。一是向广度发展。10个郊区县建制镇镇区占地面积平均为140公顷,镇区人均建设用地达195平方米,平均镇区占地规模最大的密云县达到200公顷。二是向高度发展。仅1991年至1995年,10个远郊县(区)的乡镇住宅区建二层住宅楼68栋,17 509平方米,建多层楼450栋,近730万平方米。三是向集中方向发展。镇区普遍建起工业小区和生活居住小区,使生产、生活区域逐渐分开。到1995年,郊区乡镇工业小区已建成188个。郊区乡镇住宅小区由1978年的55个(含县城)增加到104个(不含县城),仅10个试点小城镇建商品房28万平方米。四是向城市化方向发展。镇区普遍建起自来水、煤气、电信、医疗等网络设施,集镇服务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有了提高。到1995年,郊区新建165所乡卫生院,仅在“八五”期间增加了12所县医院、41所乡镇卫生院、2257个床位。这些医院全部配置了透视、B超、心电图等检查设施和手术设施。五是向科技兴农方向发展。镇区普遍建立图书馆、培训基地和文体等设施,重视教育事业,为科技兴农奠定基础。六是向美化方向发展。镇区普遍修建柏油公路,植树育林,种上花草,建起公园,居民的生活环境已经有较大改观。
在郊区试点小城镇和重点镇迅速建设的同时,乡集镇和一般建制镇也有不同程度发展,比起新中国成立初期集镇的规模明显扩大,基础设施明显增多,服务功能也较健全。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和试点小城镇建设相比已经拉开了距离。小城镇和重点集镇建设虽然较快,但是,由于功能定位不明确,存在急功近利倾向,致使在建设中出现建“工业区热”、“旅游别墅热”、“商场和贸易市场热”,使建设脱离了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据统计,郊区别墅开发58处,建筑面积347万平方米,绝大多数没有售出。1995年,农村集贸市场发展到281个,大者数百亩,小者十余亩,平均每个市场年成交额才1220万元。1995年,郊区已批和待批的工业小区113个,总占地面积0.95万公顷,其中耕地0.49万公顷,入区企业4个以下的有68个,占60.2%;入区企业15个以上的仅12个,占10.6%。由于入区企业少,乡镇企业分散的局面未能得到根本解决,还占用了大量资金。
☚ (一) 新中国成立以前   第四节 工业(科技)园区 ☛

(二)新中国成立以后

(二)新中国成立以后

1949—1954年是福建卫生工作奠定基础的时期,在党的“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指引下,一方面,接管改造了原国民党官办医院、教会医院和部分私立医院。另一方面,省政府拨出资金,扩充和改建了63个县卫生院,新建了一批专科医院,筹办县医院、县卫生防疫站。随着区卫生所在地段医院及联合诊所改制成保健院(现称乡镇卫生院)、保健室(现称村卫生所),至此,由县到村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基本形成,为农民的防病治病起了积极作用。
但是,“文化大革命”的10年浩劫,使原来就因福建处于海防前线而缓慢发展的卫生事业遭到破坏,造成医疗卫生机构混乱、力量削弱、卫生技术队伍断层、“四害”回升,传染病流行,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医疗预防保健事业的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福建卫生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特别是1980年以来,全省有计划地重点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实行编制、人员、床位、任务和经费补助“五定”,以及“技术、房屋、设备”三配套,新建了一批医疗卫生机构,添置了医疗仪器设备,提高了医疗质量。1992年,国家计委、卫生部、财政部作出了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决定,“八五”期间,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各级政府采取“几个一点”的办法,广开筹资渠道,中央部委补助1 370万元,省投资6 823.3万元,各级财政、集体经济和农民群众配套资金2.6亿元,使全省70%的乡镇卫生院、60%的县卫生防疫站,62%的妇幼保健所得到不同程度的改造,消除了一部分危房,增添了一些常规设备,农村卫生工作的基本物质条件有所改善。农村卫生三项建设计划1998年全面完成。到1995年,全省卫生机构达4537个,每千人口医院病床数从1990年的2.02张增长到1995年的2.08张,卫生人员数从1990年的10.42万人增长到1995年的11.12万人,其中师级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人员总数的比例由1990年的34.69%提高到1995年的43.53%。全省平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从1990年的2.89人提高到1995年的2.93人,每千人口医生1.24人(1990年为1.19人),每千人口护师、护士0.79人(1990年为0.75人)。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4.73万人。
福建是著名侨乡,广大侨胞热爱家乡卫生事业,捐资办医蔚然成风,华侨领袖陈嘉庚创办集美医院,巨富胡文虎创办了省立医院(现厦门第一医院前身)。据不完全统计,1949—1966年间爱国华侨捐助912万元兴办20多家医院,建筑面积达5万多平方米。实行改革开放后,全省接受华侨捐赠3亿元人民币,为全省卫生事业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 (一)新中国成立以前   二、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络 ☛

(二)新中国成立以后

(二)新中国成立以后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体育运动开展有了一定的物质条件。逢年过节,各地农村都举行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体育竞赛活动,既有当地民间民族传统项目的角逐,又有近代竞技项目的比赛。在毛泽东主席1952年向全国发出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下,福建农村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得到广泛的开展。1958年出现了农村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第一次高潮。当时的体育活动主要通过与生产劳动、与民兵训练相结合的途径开展。莆田县黄石公社西洪大队青壮年实现劳卫制 (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一级和普通射手两个“满堂红”。宁化县湖村公社自辟一座300米跑道田径场,社有体委,村有体协,1082名基干民兵全部通过了劳卫制一级,并达到普通射手水平。农村女青年移风易俗,英姿飒爽地活跃在体育场上;老年社员也参加锻练。省体委在这两个公社召开现场会议,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推动全省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
随着60年代末期城镇知识青年大批下乡,农村体育活动又得到促进。长泰县西庵山大队、十时里大队、城关大队和水分耕山队劳武结合密切, 经常举行体育活动。长汀县社社以农田水利专业队为基础,成立了男女篮球队, 多数生产队是在晒谷坪上安球架, 农忙晒谷, 农闲打球, 一些大队还建立起标准的灯光球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明显改善, 农村体育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一批先富起来的乡镇和农民要求在生产之余开展健康活泼的文化体育活动, 出现了许多体育活动制度化经常化的乡村。龙海县角美公社1980—1982年共投资文体经费158万元,建立、健全57个文化中心和俱乐部,建球场87个,拥有125支篮球队、83支排球队、52支龙舟队、16支武术队。1982年,国家体委、文化部和团中央联合在角美召开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在这个时期,福安县长岐公社也获得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的称号, 省体委在长岐召开了全省农村体育工作座谈会。全省农村涌现了一批体育之乡,如“田径之乡”、“武术之乡”、“排球之乡”等。1983年,莆田、仙游两县被评为全国“田径之乡”。
1984年, 中共中央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1985年,国家体委又颁发了关于评选体育先进县的八项要求,经过传达贯彻,全省农村体育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彩, 一些地方相继成立了农民体育协会和农民体育基金会。沙县14个乡建立农民体育基金会,集资7万元存入银行,每年用利息轮流举办体育运动会。国家体委把沙县自筹体育基金开展体育活动作为国家体育“六五”成就典型之一。莆田、仙游、福清、永定、漳浦、长汀、上杭7个县, 1985年基本达到“体育先进县”的各项要求。
在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视下,1988年4月,福建省农民体育协会正式成立,农村体育工作逐步走上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活动阵地的稳步健康发展的轨道。到1994年底,全省9个地市、全部县市和55%的乡镇、10%的村建立了农民体协组织,逐步形成了省、地(市)、县(市、区)、乡 (镇)、村五级的组织网络。同时,老年人体协也延伸到村一级,成为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一支有影响的力量。一些乡村还建立了龙舟协会、棋牌协会、武术协会、篮球协会、伤残人体协、少数民族体协、乒乓球协会等。省农民体协成立后,积极组织开展“亿万农民健身活动”,举办了三届全省性的农民运动会,并组团参加了第一届、第二届全国农民运动会;举办了一系列的单项体育比赛,组队参加了全国性的单项体育竞赛;1989年在永安承办了全国农民越野分区赛,1993年省农民体协同漳州市联合承办第五届全国农民象棋赛。同时,农民体协在贯彻《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推动了农村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

☚ (一)新中国成立以前   二、农民体育运动会 ☛

(二)新中国成立以后

(二)新中国成立以后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的种植业大体可分为5个阶段:
1.恢复上升阶段(1950—1957年)
。这一时期新疆完成了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和土地改革,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疆部队屯垦戍边,使农业生产迅速获得了恢复并有了较快的发展,耕地面积不断扩大,生产稳定增长。播种面积由1949年的102.8万公顷,增加到1957年的170.8万公顷,增加66.1%;粮食产量由84.77万吨,增加到145.57万吨,增长71.42%;棉花产量由0.51万吨,增加到3.57万吨,增长6倍;农业产值平均每年递增7.4%。
2.全面下降阶段(1958—1962年)
。1958年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中,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超越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挫折。1960—1962年3年困难时期,耕地和总播种面积继续扩大,而各类农作物产量却大幅度下降。粮食亩产减少26公斤,总产减少16.3%,棉花总产减少56.1%,油料总产减少50.1%。粮食人均占有量由321公斤下降到235公斤,棉花由人均占有9.3公斤下降到3.6公斤,油料人均由11.4公斤降到5.0公斤。农业产值年均递增速度减为4.1%。
3.调整恢复阶段(1963—1965年)
。从1962年起,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调整农村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强调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动员各行各业支援农业,把工作转移到为农业服务的轨道上来。耕地基本稳定,播种面积略有增加,粮食、棉花、油料产量迅速上升,196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261.74万吨,年均递增16.54%;棉花产量增长2.02倍;油料产量增长98%。农业产值年均递增18.8%。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生产发展最快的时期之一。
4.徘徊阶段(1966—1978年)
。这一阶段由于“文化大革命”,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农田防护林遭到严重砍伐,原有的生产设施和农机具受到严重损坏,致使农业生产走入低谷。这一时期新疆人口年均以3.49%的速度递增,而农业产值年均递减0.45%,粮食总产量年均递增仅2.7%。全区粮食人均占有量由1965年的341.4公斤,下降到1978年的303公斤,减少了38.4公斤,由余粮省区变为缺粮省区。
5.全面发展阶段(1979年以来)
。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党中央拨乱反正,纠正农村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制定了一系列重大农村经济政策。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农业生产。
❶不断调整改善农业生产关系。根据中央决策精神,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农牧区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放宽了对自留地、宅基地、自留果园、林木和自留畜的限制,积极稳妥地推行了生产责任制。1984年全区98.4%的农户实行了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❷积极发展多种经营,优化产业结构。根据1979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1981年自治区党委批转了自治区农委《关于农牧区经济政策几点意见的报告》,提出“力争多腾出一些水、肥、地来发展经济作物”。同时,自治区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经济杠杆,逐步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如棉花,1978—1990年的13年中,就10次提高收购价格,每50公斤标准级皮棉由102元增至295元,到1995年进而提到600元。农产品收购价格分类指数若以1978年为100,1995年粮食为379,经济作物产品为427,其中棉花为462。此外,还逐步放开了瓜果、油料以至粮食的交易价格与市场。
❸千方百计推广先进农业科学技术。1980年起地膜覆盖技术首先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示范,在石河子试种地膜覆盖棉花,以后逐步推广,近几年棉花又由窄膜发展到宽膜,作物扩展到瓜果、蔬菜、甜菜、玉米、小麦。地膜栽培增产效果显著,如棉花窄膜覆盖比常规栽培增产40%左右,宽膜覆盖又比窄膜覆盖增产百分之十几。1995年,新疆农作物地膜覆盖面积达80.59万公顷,占全国的12.41%,占自治区农作物总面积的26.42%,比全国的4.33%多12.09个百分点。面积仅次于山东省,比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首屈一指。同时还推广了甜菜纸筒育苗、水稻旱育稀植、配方施肥、底肥深施、喷滴灌等技术。
❹增加投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这一系列措施,使新疆农业生产走上了协调、稳定发展阶段。粮、经作物的产值比,由1980年的1:0.4,变为1995年的1:1.5。自治区农业生产连年丰收,获得了较大幅度的增产,1995年比1978年,粮食总产增长97%,棉花总产增长16倍,油料总产增长3.8倍,甜菜总产增长16. 6倍,名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前茅。1995年新疆亩产粮食306公斤,比全国高8. 1%; 棉花84公斤,比全国高43.3%;油料107公斤,比全国低6.2%;甜菜2 702公斤,比全国高101.3%。粮食、棉花、油料、甜菜亩产分别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11位、第2位、第15位、第1位。

☚ (一)新中国成立以前   二、生产水平 ☛
00021130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8: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