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农民进入流通领域
在这方面,
❶积极发展个体工商业户。1985年底四川省城乡个体工商业者已发展到128万户,163.5万人,比1980年分别增长17.8倍和20.6倍。其中农村个体工商户103.6万户,133.8万人,分别占城乡个体工商业的80.93%和81.83%。到1990年底,城乡个体工商业者发展到137.3万户、174.6万人,比1985年分别增长7.3%和6.8%;
❷鼓励各种农商、农工、农工商联营、联办、联销实体大发展,使市场主体在总量上和经济实力上都有显著提高。并明确规定:凡国家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无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合伙经营;贩运活动不受运输工具和行政区划、路途远近以及商品数量的限制;可以零售,可以批量销售,也可以贩运“回头货”;运销省外的产品,取消凭证办理运输的规定。由于政策放宽,推动了城乡贩运活动迅速发展,1985年全省已登记发照从事贩运的有14.5万人,其中农村13.7万人,若包括季节性的无照贩运则有近百万人。这支贩运大军,为全省运销上百万吨水果、上千万头猪、上百万吨粮食,作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