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扫盲教育
新中国成立以来, 特别是改革开放后, 湖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扫盲作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人民幸福、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做了大量艰苦扎实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 落实扫盲工作责任。1990年以来, 省里每年都召开了大型的扫盲工作会议或扫盲工作电话会议。每年省人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都要强调扫盲工作。每年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 都把扫盲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省政府和省教委还先后表彰奖励了扫盲先进单位153个, 先进个人565名, 并推荐了65个先进单位和68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家教委的表彰和奖励。同时, 还总结推广了桃江、澧县、耒阳、湘潭、益阳等县市和岳阳师专等单位的扫盲工作经验, 各地层层建立了扫盲工作的 “双线承包” 责任制, 采取签订责任状的形式, 较好地落实了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扫盲责任。
2.广泛宣传发动, 激励文盲自觉学习。全省上下充分用广播、电视、报刊、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 广泛开展扫盲宣传, 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1990年以来, 省教委摄制两部扫盲专题电视片在湖南电视台播放, 编印了3本扫盲宣传小册子共5万多份发到乡、村。省教委和省委宣传部还每年组织了大型系列采访报道活动, 对30多个扫盲先进典型作了专题报道。全省大多数乡镇还从当地实际出发, 制定了一些“乡规民约”。为方便扫盲对象学习, 各地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扫盲形式: 文盲相对集中的地方集中办班, 对居住分散的文盲开展包教包学; 在文盲家庭中开展夫教妻、子教父等活动。各地针对农民脱贫致富的需要, 把学文化与学技术结合起来, 从而提高了他们科技致富的能力。
3.部门通力协作, 形成扫盲强大合力。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教育的副省长任组长的扫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每年都由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协调小组会议,每次协调小组会议之后, 都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会议纪要。在省政府和协调小组的领导下, 省直各部门通力协作,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为扫盲做了大量的工作。省扫盲协调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都有自己对口的扫盲联系点, 不少单位的领导亲自到点上检查扫盲, 并在经费上给予资助。在省直各部门的带动下,全省各地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扫盲的强大合力。
4.突出工作重点, 促进扫盲平衡发展。湖南省的文盲主要集中在湘西、湘南等 “老、少、边、穷”地区。因此, 全省扫盲工作的重点放在 “老、少、边、穷” 地区。1996年, 省教委召开了 “老、少、边、穷”地区扫盲工作会议, 对这些地方的扫盲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省级财政的扫盲专项经费, 70%以上用在 “老、少、边、穷”地区。为帮助这些地方开展扫盲工作, 省政府组织省直18个部门对口支援了18个县, 还动员了28所大中专院校对口支援28个县。省教委机关23个处室也与 “老、少、边、穷”县 “结对子”, 实行定点扶植。
5.加强法制建设, 依法推进扫盲工作。省政府颁布了 《湖南省实施〈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办法》,省教委还先后制定了基本扫除文盲单位考核验收办法、个人脱盲考试验收办法、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评估验收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使扫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些乡镇组织扫盲对象举办学习班, 宣讲《扫盲条例》和 《实施办法》, 并由乡镇政府下达 “执法督学通知书”, 从而增强了他们的扫盲法制观念。1995年, 省人大和省政府组织了以 “普九”和扫盲为重点的教育执法大检查, 对全省扫盲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6.增加经费投入, 保证扫盲基本需要。省政府明确规定了筹措扫盲经费的 “六个口子”:
❶各级政府给予必要的补助;
❷组织村民委员会自筹;
❸从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❹从农村教育费附加中列支;
❺从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❻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自愿捐资。在 “六个口子” 中, 财政拨款是主渠道。省财政设立了扫盲专项经费, 并逐年有所增长。1997年, 全省各级共投入扫盲经费达1.8亿元, 基本保障了扫盲工作的正常进行。
7.严格坚持标准, 确保扫盲工作质量。1990年以来,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二次大规模文盲普查、在此基础上, 各地重新制定了扫盲规划。为保证扫盲教育的质量, 省教委组织编写了全省统一的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教材。各地还结合当地实际需要, 自编了部分乡土教材和补充读物。全省以乡镇扫盲成人教育专干为骨干、以乡村农校和中小学教师为主体、以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 形成了一支比较稳定的扫盲工作队伍。各地还狠抓了县、乡、村三级农校建设, 特别是把乡、村两级农校建设成农村扫盲的主要阵地。几年来,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依法对121个县 (市、区) 进行了扫盲验收。
经过全省人民的长期艰苦努力, 到1997年底,湖南省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了95%以上; 脱盲人员巩固率达到95%以上;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和毕业生合格率均达到了98%以上, 同时有88个县 (市、区、场) 普及了9年义务教育, 人口覆盖率达61%; 2 446个乡镇和48 208个行政村办起了农民文化技术学校, 乡、村两级办学面分别达到100%和99%, 年培训达300多万人次。全省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各项主要指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1998年2月份, 省政府正式向国家递交了申请验收的报告。
受国务院的委托, 国家教育部组织21人的检查组, 于1998年6月22—29日对湖南的扫盲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组到湖南后, 首先听取了唐之享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作的扫盲工作情况汇报, 观看了反映全省扫盲成果的电视专题片 《三湘光明行》, 查阅了省里的扫盲档案资料。然后, 分5个小组重点抽查了经济教育条件相对较差的永顺、沅陵、石门、隆回、宁远等5个县, 实地考察了15个乡镇、44个行政村、82所乡村农校和中小学, 召开各类座谈会40多次,走访文盲家庭20多户, 并对459名脱盲人员进行了文化考试。在抽查的基础上, 检查组写出了 《关于对湖南省扫盲工作抽查评估的报告》, 并于6月29日宣布: 湖南省人民政府对各县 (市、区) 的扫盲验收结论是符合实际的, 全省实现了现阶段国家规定的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