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形式和特点
经过近10年的建设、培育和发展,基本形成了5个层次、10个体系、7种类型的网络化、系统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1. 多层次。基本形成了以区、地(市)两级有关部门为指导、以县级服务为依托、以乡(镇)级服务为骨干、以村级服务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协会自我服务为补充的5个层次的、上下贯通的服务体系。全区县级以上 “七站一校”(农技、农机、农经、林业、水利或水保、畜牧、种子,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基本建立健全。各站少则5人左右,多则20人左右。引黄灌区多数县还建立了水产站;乡(镇)一级,除宁南山区少数乡外,全区多数乡(镇)六站一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基本建立或健全,仅种子站多是几个乡建立1个。乡(镇)级各站少则1—2人,多则10多人,全区乡(镇)六大站共有4 000多人,平均每站2. 3人,其中,大、中专以上文化水平的占60%以上。1987年以来,全区实行了乡站管理体制改革,把这些原来由县上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直接管理的站,下放到乡(镇)负责管理,乡(镇)各业务站改革管理体制,转轨定向,兴办经济实体,促进了为农服务工作。此外,全自治区70%左右的乡(镇)建立了合作经济组织,也为农户提供了一系列服务; 在村一级,也相应地设了不脱产的农民技术员,建立了合作经济组织。全自治区65%的村能为农户提供部分或主要生产环节的服务,20%左右的村能为农户从事二、三产业提供服务;农民的自我服务也有了较快发展。全区各类民办科技服务组织700多个,有2万多农户参加,他们自愿组合、自搭舞台、自负盈亏,责、权、利三者结合,把群体优势和灵活的运行机制相结合,根据农户和市场的需求,进行有效的自我服务。
2. 多行业。以行业为特点的十大服务体系的格局基本形成: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形成了县农技推广中心、乡(镇)农技推广站、村农民技术员三级农技推广网络,并且正在或已经摆脱机关化、行政化弊端,强化了试验、示范、推广、培训、服务五结合的功能。现在全区县县有农技推广站 (中心)、90%以上的乡(镇)有农技站,70%的村有农民技术员。全区建立了一个科技示范市、44个科技示范乡、361个科技示范村、5 886个科技示范户,制定了乡、村、户达标标准和分层负责制度,基本达到了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网络化、系统化,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2)以县级种子公司、林果站、种畜、种禽、渔种场为依托,建立了农作物种籽和畜禽良种繁育、供应体系。县级建立良种繁育基地,乡(镇)建立良种专业村、专业队,村上建立良种繁育户;全区农作物优良品种普及率达90%左右,畜禽良种普及率达70%左右。
(3)以县级畜牧兽医站为依托、乡(镇)畜牧兽医站为骨干的畜牧生产服务体系。围绕畜牧业基地建设、良种改良和繁育、饲料加工和供应、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和药物器械供应、收购销售等开展系列服务。近几年来,国家投资300多万元扶持贫困地区乡(镇)开展综合办站,自治区投资700多万元建设各级饲料加工点188个、瘦肉型猪种繁育场1处、供精站6处、人工输精点100多个;全区约有50%以上的家禽,80%以上的奶牛、25%的生猪饲用配合饲料;猪、鸡两瘟防疫密度均保持在95%和85%以上。
(4)水利水保服务体系。以县级水利或水保部门为依托,建立健全了乡(镇)水管所、站、段,明确了职责任务,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水利水保基建、维修、供水、灌溉、收费专业化管理的路子。特别是引黄灌区,改革灌溉管理制度,实行按期供水停水、轮流灌溉、计量用水、按方收费等供水淌水制度,解决了“大水漫灌、秩序混乱、纠纷不断”的问题,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5)以县农机管理站为依托,县、乡(镇)农机站结合,建立了农机供应、维修、监管、作业、培训服务体系。有的成立农机作业服务队,承包农田作业和技术培训,实行抵偿或有偿服务,引黄灌区许多乡村做到了统一机耕、机播、机收、打碾、机翻,连片操作,保证质量。
(6)以县级林业局或林果站为依托,建立林果生产服务体系,形成县、乡、村、户林果服务网络。以各县园艺场、林科所为重点建立稳定的种苗基地,农户中建立试验示范基地,为农户提供品种优良、价格合理的种苗,县站进行技术培训,乡站搞技术承包,农民技术员负责对农户进行具体指导,通过试验、示范、发展基地,带动千家万户。
(7)以县农业银行为依托,农村信用社为骨干,乡(镇)合作基金会为补充,建立起资金融通服务体系。全区19个农业县(区)中,建立农行乡、支、所机构237个,信用社357个,占全自治区乡(镇)总数的206%,服务人员达4 620人。每年为农业服务的资金达7亿多元;信用社近5年内发放贷款1.3亿多元;乡(镇)合作基金组织每年内部融资达4 500多万元。
(8)以县供销社为依托,基层供销社为骨干,建立了供销服务体系。近几年供销社实行了体制改革,变官办为民办,改过去单纯经营型的商品交换关系为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经营服务关系。供销社层层建立服务组织,扩大服务网点,拓宽服务领域,承担起供应农用生产资料和组织收购推销大宗农副产品两大服务任务,成为农村综合服务的中心和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全自治区有供销社经营网点3 088个,职工队伍1.3万多人,县以下基层供销社中建立服务组织的占70%。供销社成为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群众既是供销社的服务对象,又是供销社的股东,全自治区有92%的农户是股东,入股资金达1 200多万元。
(9)以县农经管理站为依托,建立农经管理服务体系。乡上设农业经营管理站,村上有专业会计和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四改”(改行政管理为经营服务;改人员任免制为聘用制;改人员报酬固定补贴为联责计酬;改单纯会计核算为合同管理、财务审计、成本核算、效益评估、经营咨询等综合服务),将农经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10)以县农业广播学校和乡(镇)党校、技术夜校为基地,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县、乡配备科技副县长、副乡长,在各县“231”办公室协调指导下,县上利用广播、电视、函授班、进修学校、职业中学等对农民进行1—3年的长期培训,乡(镇)开展短期培训,村上开展单项培训,从而把农民致富同农民教育结合,把思想教育同技术培训结合,多层次、多形式培训人才。全自治区19个农业县(区)中已建立农业广播分校18所,5所农校中专班,11个“农民致富函授大专班”,145个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点。这些培训体系对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起了很大作用。
3.多类型。
(1)以龙头企业为骨干的产加销一体化型。随着农村商品生产和商品基地的发展,各地本着“依托基地搞加工,围绕基地搞服务”的原则,兴办了一批龙头企业。这些企业与农户挂钩、签定合同。农户建立商品基地,企业为农户从资金、良种、防病、技术、购销等环节提供全程系列服务,使基地建设年年发展,农民收入年年增加,企业效益连年提高。例如,吴忠市共建立8大商品生产基地,并相应地建立乳品、肉鸡加工、果脯等10几个加工企业。商品基地年创收2 000多万元。他们体会到:基地建设是基础,龙头企业是关键,配套服务是保证,建立调控机构,协调各方利益是重要环节。
(2)农贸合作型。以商业或外贸公司为依托,与农户订立合同。公司为农户供应生产资料,进行技术培训,收购产品。例如,青铜峡市外贸公司与全市300多户、500多农民签订了柳编产供销合同,公司向农户提供原料、周转资金,派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进行技术指导,农户按统一规格品种分散加工,公司定期收购,组织外销,年产值600多万元,年创汇20多万美元,农户常年生产一个人年增收2 000多元。
(3)供销、农科、农民合作型。供销社利用自己基层网点多、资金实力雄厚、负责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优势,与自治区农科院合作,组织利益共同体,把生产、科技、物资供应、产品购销结合起来,在农村建立商品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和农民签定合同,对农户实行物资供应、技术指导、加工销售全方位的系列服务。近几年来供销社共投资1 436万元,在农科院的配合下,建立西瓜、枸杞、辣椒、苹果等66.7公顷以上的生产基地17个,总面积达6 667多公顷,试验示范项目23项,面积5 813公顷;兴办和联办加工企业74个,加工作坊44个,扶持各类产品加工点819个,印发科技、信息资料8万多份,利用集日免费咨询30多万人次。每年收购调运西瓜1.8万多吨、瓜籽2 500多吨,辣椒干600多吨、枸杞100多吨、苹果7 400多吨、蔬菜1.5万吨。这些服务工作推广和转化了农业新技术,促进了商品基地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减少了市场风险,增加了农民收入。
(4)经济实体型。80年代末以来,宁夏各级农口部门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等,实行改革,转变职能,由过去的行政管理和技术指导型向综合服务与经营的技术经济实体发展,本着 “立足服务办实体,办好实体促服务”的原则和放宽搞活科技人员政策的精神,鼓励科技人员下基层,创办了大批经济实体,他们把物资供应、技术服务和农户结合起来,“既开药方又抓药”,对农户实行低偿服务,走服务—创收—更好地服务的路子,受到农民的欢迎。全区仅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共创办服务实体20个,年收购粮食近5 000吨,瓜果类500多吨、销售额近千万元,产品远销上海、南京、杭州、四川、湖南等数十个地区。
(5)国有企业服务型。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龙头,以农户为基础,建立产供销一体化关系。例如,位于银川、平罗、青铜峡的3个较大的国营糖厂,分别对3个地区周围的甜菜基地划片包干,糖厂在市县和乡(镇)设甜菜站,每年年初,站与村、与农户签定合同,落实生产计划、收购价格和双方责权利,甜菜站负责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产品收购等系列化服务,农民负责生产,并按合同规定交售甜菜。
(6)科技示范型。以“星火”产品为导向,以科研单位为龙头,以专业户生产为基础,将科技—示范—推广融为一体。例如,青铜峡市科技开发中心引进优良豚鼠,以15名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为骨干,为广大养殖户提供优良种鼠,开展技术培训、收购销售等服务,直接服务的养殖户达3 000多户,遍布6个县市,设置6个服务站,以合同形式与养殖户确定了责任和利益关系,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
(7)集团承包型。1987年以来,根据农业部 “农牧渔业丰收计划”及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放宽科研机构、科研人员政策的精神,全区每年有组织的开展大规模的农业丰收集团承包,本着“领导是保证、技术是核心、物质是基础、责权利是关键”的原则,组成承包集团,分3个层次进行承包:
❶自治区对县市,县市对乡镇实行联系总产、以产计奖的全方位大面积承包;
❷模式化耕作栽培丰产技术承包,由县、乡人民政府发包,以农业技术人员为主体进行承包;
❸超前研究性的小面积科技开发、示范承包。1990年以来,全区每年共组建承包集团300多个,参加承包的行政领导、技术人员、物资供应人员8 000多人,其中科技人员占40%,每年承包面积约占总面积的25%,承包总产约占总产的50%。集团性大面积承包促进了全自治区粮食总产5年左右连登15、17. 5、20亿公斤三个台阶。
4. 加强调控、明确职责、协调好关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多层次、多部门、多环节、全方位的复杂系统工程,如果农户、服务单位、加工企业、购销单位等“敲锣卖糖、各干一行”,就会矛盾重重,社会化生产就无法进行,因此,必须加强宏观调控工作,这是搞好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宁夏农业服务体系的调控工作职责,基本上是由区、地 (市)、县、乡(镇)、村五个层次的合作经济组织或行政领导承担的,各级合作经济组织除自身对基层和农户进行服务工作外,凡能承担调控任务的都由合作经济组织负责调控,行政领导给予配合;合作经济组织承担不了的,以行政领导为主进行调控。为了使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并且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有的采取合同制形式,明确各方责权利关系,有的采取双保责任书形式 (即上对下保服务、下对上保任务),把责权利及奖罚明确下来。在服务任务上,凡专业性服务单位或专业协会能够承担的,均由专业性服务单位或专业协会承担。综合性服务,包括发展第一二三产业等,由县、乡、村服务组织分别承担。一般来讲,受国家计划调控的生产资料的提供、跨乡的大中型水利工程以及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服务,由县级服务组织或行政部门负责;跨村或本村不能承担的服务,如中小型水利工程、农电线路改造、畜禽疫病防治等,由乡(镇)服务组织或行政领导负责承担;村级服务组织重点是搞好种植业的全程服务; 农户一般承担6项任务(义务):❶按时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
❷按时完成集体积累和统筹费;
❸保证完成劳动积累工;
❹按照规划、布局,统一安排农、林、牧业生产;
❺合理使用和保护承包地;
❻完成合同规定的其他任务。
为了搞好社会化服务工作,各地各组织都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
❶服务和盈利的关系。对常规性普及性技术,或在专业户、商品基地起步阶段,大多实行无偿服务或低偿服务,“先养鸡后下蛋”;
❷自力更生和必要的扶持的关系。初期阶段,全由国家包揽或全部自负盈亏都有难度,必须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集体、部门扶持为辅的原则;
❸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农户之间的关系。利益关系处理好了,就会不断巩固和完善社会化服务工作。否则,过分伤害任何一方的利益,就会事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