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二)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莱西试点取得经验之后,山东省根据中发(1990)19号文件精神,在全省广泛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活动。1990年10月,中共山东省委召开了全省市地县委书记会议,对村民自治示范活动作了专门部署。在推广莱西经验、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过程中,山东省涌现出了一批村民自治的典型群体,形成了山东省开展村民自治的基本思路,使山东省村民自治发展到一个新水平。 1. 村民自治的典型群体。章丘县的“村民自治章程”。该县在村级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一整套在农村实行干群互约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农村工作路子,被村民们称之为“小宪法”。这种办法的实行,使国家的法律进村、入户、到人,使村民自治真正落到了实处,切实解决了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如何组织、教育、引导、团结农民的问题。1992年8月25—29日,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研究室,国家民政部和司法部联合在章丘召开了“全国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向全国推广了章丘经验。 招远县的村民代表会议事制度。即由村民推选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制定村民代表会议事制度,代表村民们行使民主权力,通过代表会议事,讨论决定村民会议难以经常开会讨论的全村的一些重大事项。这是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一种好形式,较好地解决了村务的民主决策问题。招远的经验,在山东省得到了普遍推广,并经山东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把它作为村民会议的一种补充形式,写入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 桓台县的村民小组建设。桓台县在学习莱西经验、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中,从加强村民小组建设入手,按照居住相邻、土地连片、便于服务和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村民小组,使村民小组成为名副其实的自治单元,较好地解决了村户断层问题。 安丘县的“村民档案管理”和“十星文明农户评比活动。”所谓村民档案,即以户建档,一户一个袋,一人一张表,一事一记录,定期公开,年终归档,民主评议,奖功罚过;所谓十星级文明农户评比,即将记档内容,分类用十颗星表示,制订得“星”标准,半年民主评定一次,将农户所得“星”挂在大门前,以示褒贬。这两种直观通俗的办法,易于为农民操作和接受,具有经常性、长久性的效力,较好地解决了在户的层次上如何开展自治的问题。 2.山东省村民自治的基本思路。在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中,山东省对各类典型经验进行了总结整合,理出了“以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横向抓好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四个环节,纵向健全村、组、户三个层次,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村级政治管理模式”的村民自治整体思路。抓好四个环节: 抓选举。在依法民主选举的过程中,狠抓了选举前的宣传发动、对选举中出现问题的及时处理以及对选举结果的依法检查验收,保证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1990年第三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村民参选率平均在80%以上,村委会选举一次成功率在90%以上,总成功率达到98%以上,村委会干部的文化、年龄结构都大有改善。 抓管理。主要抓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村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把村务工作制度化;二是村规民约的建设,把村民的行为规范化。 抓决策。通过宣传教育,树立两个观念,一是村干部树立由民作主、为民服务的观念;二是广大村民树立当家作主的观念。在此基础上,狠抓民主决策形式和规范,村设立村民会议制度,赋予其对村务的最高决策权。山东省约有一半以上的村委会已实行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抓监督。首先,实行村务公开,村里设立村务公开栏,凡是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关心的事情,一律实行公开,让村民都成为村务的明白人。其次,建立村干部述职、村委会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村民民主评议干部等制度,设立监督台、检举箱等,把村干部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再次,成立村民道德评议会、妇女禁赌会、村民议事会等组织,实行村民的相互监督。 健全村、组、户三个层次: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农户这三个层次,对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巩固和发展,都有着直接的影响,也是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最佳结合点。抓好这三个层次,就能促使农村政治和经济管理体制的有效结合,把广大农民重新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道路,推动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使农村工作步入良性运行的轨道。 在村委会这个层次上,首先抓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逐步形成了以“村务公开、民主决策、规范管理、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从而确立了与发展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相适应的政治管理形式和内容;其次,推广莱西的“村级三配套建设”的经验,把党的领导、组织建设、民主政治、发展经济、搞好服务结合起来,把村级工作按照改革的要求组合成一个新的整体,使各项工作得到相互促进。 在村民小组这个层次上,抓了村民小组的调整、改进和作用的发挥,主要是总结推广了桓台县村民小组建设的经验,从扩大规模经营着眼,本着便于生活、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原则,按照农户土地毗连、居住邻近、生产经营相同等类型,调整和划分村民小组,赋予其经济管理、生产协调、劳动力调配等应有的权力,使村民小组这一自治组织的设立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其承上启下的作用,既解决了村户断层问题,又使小规模家庭经营与大范围的社会化服务沟通起来,将农户生产纳入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发展和现代化大农业的形成,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农户这个层次上,推广了安丘县实行村民档案管理、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评比活动的经验,向全省提出了村委会工作的“四到户”的要求,即:实行农户目标经营,把生产服务工作做到户;开展争创文明农户活动,把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到户;实行村民档案管理,把农民教育和村规民约落实到户;建立村民自治制度,把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到户。这种办法,将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在户的层次上融为一体,使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深入到农民家庭,是教育、团结、组织农民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事业的有效途径。 在“抓好四个环节,健全三个层次”的村民自治整体思路的指导下,山东省的村民自治示范活动逐步向深入发展,到1990年,全省已确立村民自治示范县(市)8个(其中莱西市是全国第一个村民自治示范市),示范乡(镇)297个,示范村20 000多个。为保证村民自治示范的质量,山东省民政厅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制定了村民自治示范的标准,各市、地、县也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标准,并在全省开展了村民自治达标活动。拟于1993年全省进行村民自治达标的验收和命名。 此外,自1987年以来,山东省根据中发(1986)22号文件和鲁发(1987) 3号文件精神,逐步开展了评选模范乡镇人民政府、村(层)委会活动,还认真组织了两个周期的村委会干部培训,共培训村委会主任168 696人。 ☚ (一)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试点 第四节 乡村合作经济组织 ☛
(二)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二)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就是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农村基层逐步实现村民自治。据1992年10月份统计,新疆全区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村有298个,约占全区村总数的3.3%,其中起步较早、成效显著的有玛纳斯县乐土驿镇的上庄子村、焉耆回族自治县七个星乡的呼尔东村、温宿县古勒阿瓦提乡的古勒阿瓦提村、沙湾县大泉乡的杨庄子村等。这些示范村都初步做到了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即:村民委员会干部依法由村民民主选举,村里重大事情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村务工作由村民民主管理,实行村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1994年6月—1995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命名玛纳斯、焉耆两县为全区村民自治示范县。1995年11月,经国家民政部审核,焉耆回族自治县被授予“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称号。 ☚ (一)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点 (三)村民自治基本规划 ☛ 00021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