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工程措施
1963年大洪水后,遵照毛泽东主席“一定要根治海河”的伟大号召,对海河流域进行了大规模治理,建立了一个初具规模的防洪体系。北系可抵御1939年洪水,南系可抗御1963年洪水。
1.河道、水库工程。天津市主要行洪河道19条,河道长度1 095.1千米,堤防长度1 908.08千米。流经市内的骨干排洪入海河道,设计排洪能力约为1 500立方米/秒。三座大型水库和11座中型水库总库容为25.40亿立方米。
2.水闸工程。坐落在天津市的大、中型水闸共有55座。其中大型水闸11座,中型水闸44座。为保证水闸工程正常运用,发挥工程效益,市及各区县都有相应的闸站管理机构对水闸进行养护、维修。
3.海挡工程。海挡北起汉沽区与河北省丰南县交界的涧河口,南至大港区与河北省交界的歧口镇,全长155.2千米,其中汉沽区长31.3千米,塘沽区长91.4千米,大港区长32.5千米。海挡结构型式较多,包括浆砌石墙、码头、土堤及其他型式,堤顶高程在4~7米之间,是防潮的薄弱环节。
4.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天津市现有在设计洪水标准内被列入综合防洪体系的蓄滞洪区,北三河系有盛庄洼、青甸洼、黄庄洼、大黄堡洼;永定河系有永定河泛区、三角淀、淀北、七里海临时分洪区;大清河系有东淀、文安洼、贾口洼、团泊洼、大港行洪区,共13处。设计蓄滞洪水位以下淹没面积为3 076.5平方千米,设计蓄滞洪量58.7亿立方米。
在全面抓好防洪安全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蓄滞洪区安全的建设。截至1995年在永定河泛区、三角淀、东淀、文安洼、贾口洼、七里海、大黄堡洼重点蓄滞洪区,安排建设投资5 506.38万元,共建成安全台27 869平方米、安全房73 103平方米、安全楼7 187平方米、撤离路48.9千米,购救生船59只及电台、对讲机等,为蓄滞洪区群众的安全奠定了基础。1996年市政府颁布了《天津市蓄滞洪区管理条例》,使蓄滞洪区的管理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