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二)存款保险制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二)存款保险制度 (二)存款保险制度1985年,台湾当局为了保障金融机构存款人的利益,鼓励储蓄,稳定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存款保险条例》”,由“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等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中央存款保险公司”。台湾存款保险制度采取自由投保方式,金融机构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投保,“中央存款保险公司”也可以依法进行事先核查,以决定是否同意某个机构的投保申请。承保范围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农会信用部、渔会信用部以及信托投资公司的存款以及由投保机构确定用途的信托资金。存款保险制度规定,对于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的每一户存款户,可以提供不超过100万新台币的保障。截止1993年底,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共计有183家,占可以投保机构家数的39%,而各投保机构存款人受到全额保障的人数比率达95.2%。截止1996年9月,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为393家,其中台湾银行34家(全部参加),外国银行在台分行28家,基层金融机构327家(其中信用社66家,农会信用部237家,渔会信用部24家),信托投资公司4家。 ☚ (一)金融监管的法律架构 (三)金融检查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