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措施
1.坚持开发扶贫,增强造血功能。在认真总结过去单纯救济和“输血”的基础上,从改革入手,从发展着眼,全力进行经济开发。一是改单纯的“等、靠、要”为自强自立,扶贫先扶志,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二是改资金分散使用为集中扶持。重点突出大别山区、沿淮行蓄洪区的贫困乡村。三是改零星分散开发为集中连片开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念好山水经,走好开发路。在沿淮地区,实行治水治穷,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增强抗灾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在大别山区,实行治山治穷,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商品经济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四是改单一的资金输入为配套的综合输入。实行“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人才”五位一体,配套服务,千方百计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改封闭式的开发为开放式的开发。制定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积极引进发达地区和国外技术、人才和资金,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八五”以来,开放步伐更快。据统计,贫困地区兴办“三资”企业179家,引进资金96 751万元,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后劲。
2.坚持资金政策倾斜,启动贫困地区活力。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步伐,需要必要的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10年来,国家和省两级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为34.17亿元,其中信贷扶贫资金18亿元,财政扶贫资金2.78亿元,贫困地区以工代赈资金13.39亿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用于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县、乡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资金投入的同时,从1985年开始,除认真贯彻中央的各项扶贫政策外,还结合安徽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其中主要有:扩大山区生产、经营和分配自主权政策;对贫困地区实行减免农业税、免缴所得税、免购国库券、粮价补贴优惠政策;推动横向联合,放开搞活政策;对库区实行水电费返还、建立开发基金政策;对沿淮行蓄洪区重点扶持政策;大中专院校招生降低录取分数线,扩大山区县大中专定向招生,经费从优政策;放开搞活人才政策等等。通过政策的贯彻、落实,极大地调动了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3.坚持科教扶贫,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注重经济开发与科教融为一体,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多年来,一直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加快发展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大力扫除青壮年文盲,实施“希望工程”,改变教学条件,提高文化素质。二是从1987年开始,分期分批向贫困地区选派科技副县长,有关地市、县选派科技副乡、镇长,加强对科技扶贫工作的领导。三是从贫困地区选派大批干部到山东、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发达地区培训学习,更新观念,扩展视野,提高领导管理水平。四是广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0年来,专项安排培训费2 000多万元,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培训,使一大批农户掌握1~2项脱贫致富的实用技术。五是大力开展科技试验示范,推广良种良法,提高科技种田水平。六是组织科技人员承包扶贫开发项目,领办扶贫经济实体。
4.坚持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为克服“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现象,多年来,特别是进入“八五”扶贫开发以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认真总结推广金寨县“贫困山区要想富,少生孩子多栽树”的经验,实行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一手抓经济大上,一手抓人口大下,采取扶贫资金分配与计划生育挂钩,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在使用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上给予倾斜照顾,从而使贫困地区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抑制。1995年,贫困地区人口出生率由1990年的25.7‰下降到17.72‰,有5个贫困县受到安徽省人民政府的表彰奖励。
5.坚持依靠社会力量,加大合力扶贫。“七五”时期以来,安徽省人民政府先后组织省直22个部门牵头,协调120多个省直单位、大专院校、直辖市及大中型企业对口支持22个贫困县。地、市、县直机关也积极投入包乡驻村扶贫,并组成扶贫团(队)到贫困地区帮助工作。省先后派出干部400多名,地、市、县派出6 000多名干部深入扶贫第一线,为扶贫开发办了大量实事。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团组织以及有关民主党派、工商联也积极参与扶贫活动,为扶贫开发作出了贡献。在国务院扶贫办统一安排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办公厅、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劳动部、国家医药总局、中国石油化学工业总公司、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国家投资银行等部门也先后定点扶贫安徽省11个县,其中有6个部委选派干部驻县挂职扶贫。社会各界为扶贫帮资金、上项目、送技术、传信息做了大量工作,受到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欢迎。参与定点扶贫的省直部门还结合行业优势,制定行业扶贫计划,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献智、同心协力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6.坚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省、地、县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经常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且每年都召开一次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为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1986年,省成立了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工作领导小组(1993年更名为省脱贫致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关地、市和贫困县也建立了组织,设立机构,承办日常工作。同时,从1989年开始,实行省委常委、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以上领导干部联系贫困县制度,不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扶贫中重大问题。各地在扶贫工作中也非常重视村级班子建设,整顿后进村党支部,调整、选派得力干部任村支部书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