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1.稳定完善县一级。浙江各地不断地采取措施,稳定完善县(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❶从思想上努力做好简政放权,提高“中心”的活力;
❷从组织上努力做好职责结合,发挥“中心”的威力;
❸从职能上努力做好政事分开,增加“中心”的实力,进一步发挥县“中心”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经营服务的综合功能,使它成为组织全县农技推广队伍,加速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中枢。
2.全面强化乡一级。各地由点到面逐步建立综合性乡(镇)农技站;并在乡(镇)政府统一领导下,使农技、农机、农经、畜牧兽医业务线相对独立,经济上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不少地方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五有”乡(镇)农技站,即有服务队伍、有办公场所、有服务设施、有服务实体、有示范基地。
3.健全充实村一级。各地把建立村级农技服务站(队、组),作为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基础建设来抓; 村级农技员一般由村党支部推荐,经乡农技站培训、考核,由乡(镇)长聘任。农技员的劳动报酬,一般采用实误实补、固定补助、实误实补加定额补助以及按岗位职责计酬等形式。经费来源采取地方财政拿一点、村级经济补一点、乡农技服务站收入贴一点的办法解决。1992年,全省已初步形成以县农技推广中心为中枢,乡(镇)农技站为骨干,村农技站(队、组)为基础,科技示范户等民间农技服务组织为桥梁,上下相连、纵横结合的农技推广服务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