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中小学教育
云南农村中小学教育,在1950—1999年的50年间,前30年在曲折中发展,在艰难中前进,后20年在改革中稳步发展,大体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0—1957年。1949年12月云南和平解放后,云南省的教育工作主要是接管、恢复和改造原旧有的学校,在县、区均设置完全小学一所,原有各乡(镇)中心小学恢复为或改办为初级小学。中学则根据“凡历史悠久有发展前途者保留原校”的原则,分批接管各类私立中学。有54所中学因办学条件差停办。通过两年的接管、恢复和改造工作,全省有小学14569所,学生114.85万人;中学175所,在校生4.7万人。1954年4月,云南贯彻中央提出的“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严格控制小学的发展,重点整顿农村公立小学,对少数民族文化特别落后的地区给予适当照顾。对中学的整顿主要是加强领导班子,改建和新建校舍,增加教学设备,办好工农速成中学,加强高中建设。经过整顿,到1957年,全省有小学14 335所,在校学生149.5万人,完全中学55所,初中学校113所,在校学生94 015人。
第二阶段,1958—1965年。1958年,在“大跃进”和全党全民办教育口号的驱动下,云南农村中小学迅猛发展,1959年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促进了内地坝区农村小学的发展,但山区、边疆民族地区的小学发展缓慢。1960年,全省社办小学发展到12 576所,在校学生60.57万人,占全省小学生总数的31.12%。1962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全省中小学进行调整,停办了一批民办小学。在分散山区、半山区增加公办小学布点377个。1965年,贯彻中央“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指示,云南办了一批耕读小学和半农半读学校。省委对这类学校提出为少数民族培养“四匠”(篾、木、泥、缝)的要求,1965年末,全省耕读学校发展到44787所,全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5.3%。对中学的调整,撤并了40所办学条件差的农业中学,按照农村(包括县镇) 10万人口的地区,每年招收初中4个班、高中1个班的要求布点建校,每县保持一所完全中学,对人口多的县,另办一所6个班的农村初中,并对边疆地区没有完全中学的县给予照顾。经过3年调整,农村中小学教育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第三阶段,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文化大革命”开始,先是“停课闹革命”,学校教学工作处于停滞瘫痪状态,继之是“农村则由贫下中农管理学校”,提出“读小学不出村,读中学不出大队,读高中不出公社”。农村中小学在数量上增加了,但在教学质量上却下降了,全省能读完小学5年的不到1/3,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学生流动很大,出现“一二年级满堂坐,三四年级空位多,五六年级没几个”的现象。“文化大革命”时期,全省农村中学比1965年净增加1 277所,净增学生510 210人,高中948所,但初中只有476所,初、高中发展比例严重失调,靠小学办附设初中来补充,全省有7 819所小学附设初中班,学生80万人,占初中学生总数的72%。由于师资、校舍、设备不能满足学生人数的成倍增长,造成中小学教育质量全面下降。
第四阶段,1977—199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云南农村中小学教育通过拨乱反正,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从1979年以来,推进了普及初等教育的进程,调整了普通中学布局,压缩了大量小学附设初中班。根据教育部提出的普及5年、8年、10年教育的要求,把普及小学作为工作重点。同时,调整高中校数,整顿初中,改变结构单一、比例失调的状况。1985年12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基础教育推行地方负责、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同时在农村建立了一批实验初级中学。当年,农村小学附设的初中班调减到1 322校,3 909个班,在校学生195 474人;初级中学校数增至1 237校。1986年为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在17个地、州、市创建21所实验小学,创建示范小学110所,在校学生13万人,在1 400多个乡镇建立骨干小学。1987年,全省有51个县(市)实现普及初等教育,有69个县(市)基本普及小学教育,农村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3.97%,巩固率也不断提高。90年代以来,云南省基础教育全面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地方负责”的体制,为农村教育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1992年,省政府拨出5 000万元专款,用于增办1 000个高小点,新建215所农村初中的项目。1999年,省政府又拨出5 000万元,加上1992年5 000万元共计1亿元资金,各地配套资金达3.9亿元,共完成初中建设项目662个,其中,新建164所,扩建498所;完成小学建设项目2 425所,其中新建288所,扩建2 137所,农村高小和初中布点不足的局面发生了显著变化。高小毕业生难以升入初中的问题得到解决。1994—1995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供20万美元,在13个贫困县中的22个乡实施《促进贫困地区女童教育项目》,为贫困地区女童入学提供条件,使22个贫困乡女童入学率提高到93.4%;辍学率降到3%以下,毕业率提高到98%。1995年,为保证普及义务教育规划目标的实现,省委、省政府决定到20世纪末拿出20亿,各地、州、市配套20亿,以加快普及义务教育的进程。据1997年统计,全省有34个县(市、区)普及了9年义务教育,覆盖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24%;普及6年义务教育的县(市)有90个,覆盖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70%。据统计,1999年全省有普通中学2 225所,在校学生167.44万人,其中,高中407所,在校学生19.42万人;初中1 818所,在校学生148.02万人;小学22 705所,在校学生480.8万人(含城市和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