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机供应体系
1961年前,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的供应由河南省农业厅物资供应站承担,直接供应国营农场和国营拖拉机站。小件农具由各地生产资料公司供应。1961年河南省农业机械物资供应公司成立,1962年各市地县也相继成立了农业机械物资供应公司,农业机械供应形成了专营体系。
1962—1978年农业机械采取计划供应的办法,先由各县制定年度需求计划,然后由市地公司汇总上报,经省公司平衡后下达正式计划。大中型农业机械由省按计划组织供应,其他机械由地市按计划组织进货,并按计划分配到各县。各县农机公司不直接对生产厂家。在财务管理上,实行分级核算,各计盈亏,由省公司统一管理结算,亏损由省公司弥补,盈利上交省公司。农业机械价格实行统一定价,统一加价。
农村经济体制变革后,农业机械作为商品自由进入市场。各级农机公司直接对生产厂家组织订货,进行供应。财务分级管理,各负盈亏。这个时期,农机公司系统在以供应农机产品前提下,开拓市场,兼营其他商品。同时,乡级农机管理服务站、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户也开设了农机供应门市部,形成了以农机公司系统为主渠道、各供应门市部为补充的农机供应网络。1995年底,全省有县级以上农机供应公司143个,职工1.8万人,固定资产原值4.3亿元,年销售额近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