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农业生态建设
自80年代初期,北京市在解决发展农村经济与保护农业环境矛盾的实践中,摸索出了发展生态农业这一有效途径。截至1995年,全市已按照不同生态地区特点,建立了不同类型的生态农业试验、示范点40个,试点面积1 600公顷,包括几种不同的生态农业模式:远郊半山区以小流域综合开发为重点,以果林业带动整个经济发展,并注重水土保持和荒山绿化、防止水土流失为特点的林(果)—牧—农—加工型的良性循环的生态模式;集约化养殖场以粪便无害化处理和多层次多途径利用,实现无污染排放和无废弃物生产的畜禽粪便——沼气——综合利用——水回收——无污染排放的生态模式;近郊区以能源建设为纽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发展多种经营和农副产品多层次利用,达到高效、低耗,创造洁净优美环境的生态模式。全市生态农业的基本模式是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的生态类型,特点是以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为基础,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以发展沼气为中间环节,形成高效、低耗的生产系统和高效、稳定、合理的生态系统。从生态农业试点村的效果看,一般资源平均利用率比非试点村高5%~10%,粮食产量年增长率高7%~15%,林木覆盖率和土壤肥力均有提高,抗灾能力普遍增强,农民收入增长也较快,树立了生态农业综合发展的示范点。比较突出的试点村有大兴县长子营乡留民营村、房山区窦店村、昌平县沙河镇丰善村和密云县河南寨乡北单家庄。留民营村于1987年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评为全球环境500佳单位之一,命名为世界生态农业新村。
在此基础上,1994年大兴县和密云县被列为国家第一批生态农业试点县,并制定了具体的规划和计划,开始了生态农业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