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环境污染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农业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构成威胁。
1.工业 “三废” 排放对农业环境的污染。1995年黑龙江省废气排放总量达5 451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排放量4 836亿标立方米, 占废气排放总量的88.7%, 经过消烟除尘的3 143亿标立方米, 占65%, 仍有35%, 约1 693亿标立方米未加处理的废气排放大气。工业生产中工艺过程中废气排放量615亿标立方米, 经过净化处理的425亿标立方米, 占69%, 有31%未处理工艺废气排入大气, 污染着空气。随着工业和民用燃料的更新换代, 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已从1985年的156万吨, 减少到1994年的23万吨, 1995年又有所回升, 达到34万吨, 二氧化硫的治理仍不能忽视。废水排放总量从1985—1995年变化不大。1995年废水排放总量128 717万吨, 比1990年的 151 724万吨, 减少23 007万吨, 减少15%。其中工业废水减少较为明显, 从1990年的112 393万吨, 减少到1995年的69 389万吨, 减少38.3%。工业废水处理达标量变化不大。1994年工业废水处理达标量占处理量的51.8%, 1995年达标率在47.8%。每年仍有大量未处理或未达标的废水污染着江河湖库。全省沿江河工矿企业13 500多个, 其中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的工矿企业有700多个。松花江水除本省工矿企业的污染外, 还有来自上游第二松花江的污染, 每年排入第二松花江的氧化物达1 000吨,酚50多吨。工业固体废物的生产量较大。1990—1995年, 每年工业固体废物的产量都在2000万吨以上,1995年产量为2 681万吨, 历年固体废物堆积量累计为25 465万吨, 占地面积2082万平方米, 其中占农田65万平方米。
2.农用化学物质对农业环境的污染。黑龙江地区化肥施用历史较久, 始于清末光绪22年 (1896年), 距今有100年, 施用数量有限。到50年代, 平均公顷施化肥不足7.5公斤; 70年代后期为150公斤, 以后逐年增加, 1983年达到225公斤, 1992年348公斤。从1980—1995年, 施用化肥纯量从34.6万吨,增加到1995年的108.9万吨, 16年间增加2.15倍。化肥施量的激增, 对土壤构成污染, 施入土壤中的化肥只有一部分为作物吸收。在一般情况下, 未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氮肥在50%左右。未被利用的氮化物残留在土壤和水中, 构成土壤污染。1980—1995年化肥施用总量见表1-5-1。农药使用量也在增加。1990年全省农药使用量14 344吨, 1995年增加到18 848吨。全省土壤中 “六六六” 的残留量约为0.122×10-6, DDT的残留量为0.419×10-6, 局部地区出现超标准残留。1982年开始, 禁止有机氯农药使用, 有机磷农药使用量又有所增加, 继续污染着环境和农业产品。农膜的使用对农作物增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也构成农业环境的污染。据统计1990年全省农膜使用量14 709吨, 到1995年增加到19 200吨, 地膜覆盖面积达到28.7万公顷。覆盖后的地膜多数没有回收, 残留在土壤中, 破坏着土壤结构, 污染着土壤,对放牧的牛、羊造成危害。据调查全省每年有46.2%的地膜残留在土壤中, 按现有覆地膜面积和历年覆膜量累计计算, 每平方米覆膜土壤中约有残膜12克以上。成为近年来土壤环境的新污染。
表 1-5-1 1980—1995年化肥施用总量
单位: 万吨
年份 | 化肥施用总量 (折纯量) | 其 中 |
氮 肥 | 磷 肥 | 钾 肥 | 复合肥 |
1980 1985 | 34.6 42.1 | | | | |
1990 1994 1995 | 76.5 108.5 108.9 | 37.0 50.5 51.2 | 17.1 28.9 27.6 | 2.4 4.4 4.6 | 19.9 24.7 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