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农业机械化发展程度
1995年,全省实现机耕面积3 639.4千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81.8%;机播面积1 730.3千公顷,占粮食播种面积的30.2%;机电灌溉面积3 803.5千公顷,占有效灌溉面积的98%;机械植保面积2 730.54千公顷,占粮棉种植面积的42. 6%;机械收获面积1 194.2千公顷,占粮食播种面积的20. 8%; 机械脱粒量2 957.4万吨,占粮食总产量的90%。全省农业生产除机播、机收程度较低 (主要是水稻种植、收获)外,其余如耕耙、排灌、植保、脱粒、农副产品初加工和农用物资运输等作业,均已实现了机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