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农业推广组织
1930年12月,浙江省政府农矿处建立农业推广委员会,由农矿处、省党部、民政厅、教育厅、浙江大学农学院、浙江省农民协会、农林局的官员以及富有学识、经验的农林专家若干人组成,管理全省农业推广调查、宣传、指导等事项。1932年5月,国立浙江大学农学院设立推广部,办理农事讲习会、农业调查、宣传、优良品种推广和农产品评等工作。1932年10月,在萧山湘湖创立浙江省立农业推广人员养成所,培养各县农业推广人才。1938年1月,浙江省农业改进所设推广股;1940年该所将推广股扩充改建为农业推广委员会,并在嵊县、金华、黄岩、平阳、遂安(今属淳安县)、衢县、云和(后改在丽水)等县设立农业推广区。1942年,浙江省根据行政院颁布的《县农业推广所组织大纲暨县农林场组织章程》,将丽水、松阳、遂昌、龙泉、云和、衢县、永嘉、兰溪、黄岩等十县的农林场扩充组织为农业推广所; 1943年,全省所有县农林场都改组为农业推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