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乡镇卫生院
浙江省的乡镇卫生院大多数建造于60年代,1965年,全省只有54所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730人;到1975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增加到3 296个,有病床20 634张,有卫生技术人员33 346人。70年代以来,卫生院的医疗条件和医疗质量有所提高,为农村广大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问题。改革开放以后各地乡镇卫生院在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探索。在管理体制上,普遍推行了乡镇卫生院长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院长可以民主推荐,经考核批准实行聘任制,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述职考评;卫生院工作人员实行公开考评,双向选择,择优上岗,优化组合,对违纪人员可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内部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任务、定质量,对技术人员可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在经营机制上,允许卫生院采取各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自主经营,多数地方的财政对卫生院的经费补助实行定额包干,收支节余部分,除提留事业发展基金外,由卫生院自主分配。在卫生院改革和探索中,各地还出现了不少新的做法。
1. 建立卫生院“健康区”。这一做法比较适用于经济条件和卫生院建设相对较好的杭嘉湖地区,具体做法是: 把卫生院原来分散而孤立的各个预防保健科室调整配套,统一集中在一个与本院临床科室(医疗区)相对隔离、基本能防止交叉感染的半封闭式区域,它具有较为齐全的防保服务功能,在“健康区”内,设有健康教育、儿保门诊、计划免疫接种、孕检妇检、妇产科门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人工流产、分娩、家庭式母婴康乐室、婚姻保健等近10个业务技术科室和防疫办公室、防保资料室。“健康区”进行了四大系列服务,即:婚姻保健系列服务、儿童保健系列服务、孕产妇保健系列服务和计划免疫系列服务,同时进行新婚、育儿、孕妇、各类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初级卫生保健教育,提高了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有效地推动了各项预防保健工作的开展。“健康区”的建立,既能突出防保重点,又能较好地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利用卫生院现有的人、财、物资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把卫生院的全体职工以至全乡镇的乡村医生组织在一起,按照职能和分工,各就各位,各司其职,有利于健全和巩固医疗预防保健网,有利于巩固和壮大农村医疗卫生队伍,有利于各项防保任务的贯彻落实。1992年12月,卫生部部长陈敏章在视察湖州市南浔镇卫生院时,对建立“健康区”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称赞这是一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新型卫生院的路子。
2.试行综合目标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地处浙西南贫困山区的乡镇卫生院在改革中将股份制和承包制结合起来,推出了带有股份制性质的综合目标抵押承包制,收到明显成效。
❶确定标底,公开招聘承包人,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❷承包人必须向县卫生局交纳三项资金:即,占固定资产总值10%—20%的保证金,占周转资金总额20%的抵押金,按前三年平均业务收入10%的事业发展资金;
❸承包人将保证金和抵押金按一定比例进行再分解,每个职工分一块,作为风险抵押金;
❹确定工作任务、工作质量、人员编制及年度积累标准数。
3.试行股份合作制。1988年温州市一些乡镇卫生院率先借鉴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经验,对卫生院传统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陆续试行了股份合作制,收到明显的成效。例如温州市瓯海区沙城镇卫生院1993年与改制前的1987年比较,职工出勤率上升为122%人均超勤70天;年门诊从3.47万人次增加为7.56万人次,增长1.18倍,防保工作名列全区前茅,年传染病发病率从450/10万下降为160/10万,公有资产从7.68万元增至82万元,增长9.68倍,职工人均年收益也从1 680元增至8 900元,增长4.30倍。其中劳动报酬7 060元,占79.33%,股息股利1 840元,占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