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举办农村改革试验区
为了摸索路子, 积累经验, 为面上改革提供理论和政策依据,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和部署, 省委、省政府于1987年5月决定,把礼泉县列为全国和全省的农村改革试验区。随后, 又决定把宝鸡县、大荔县和汉中市作为全省的农村改革试验区。经国务院批准, 1993年又增列延安地区为全国和全省的农村改革试验区。通过这些试验区进行农村改革的超前试验或现行政策和改革举措的定点验证。全省先后正式建立和运行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可分为四种情况:
❶国家级试验区, 即礼泉县、延安地区;
❷省级试验区3个;
❸省定的试验联系点7个;
❹各地市自定的试验点。同时, 全省还有16个县级综合改革试点, 其中包含有城乡配套改革方面的内容, 由主管体制改革的部门组织实施。此外, 其他一些部门, 也有在农村设立单项的专题改革试验的, 如集镇建设试点、社会保障试点, 等等。
列入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联系点的试验项目分别是:
延安地区试验区——扶贫综合开发改革。
礼泉县试验区——完善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双层经营体制; 农产品商品基地配套建设。
宝鸡县试验区——生猪产销一体化; 依托小城镇建立工业开发区。
汉中市试验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组建乡镇企业集团。
千阳县试验联系点 (下同) ——开始为土地承包“三田制”, 后转换为蚕桑、奶畜、烤烟贸工农一体化。
华阴市——滩涂综合开发治理。
石泉县古堰乡——荒山综合开发治理。
洛南县孤山乡——土地制度综合建设。
未央区三桥镇——组建乡镇企业集团。
岐山县——开始为北郭乡兴中公司与县北村以厂带村、以工建农, 后转换为五丈原镇粮食批发市场建设。
三原县大程镇——乡镇企业小区建设。
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了领导, 建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精心指导, 虽然各项试验开始的时间先后有所不同, 但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果, 对积累经验、推动面上的改革起了不小的作用。到1995年底, 这些试验的进展情况大体是:
(1)起步较早的大多数试验区 (点), 已经完成原定的试验任务, 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并进行了总结和验收。如礼泉县的完善农村社区合作经济双层经营体制和苹果商品基地配套建设改革试验, 已于1995年9月经国家试验区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了总结和论证。专家组的“论证意见”指出: “经过8年多的改革试验, 礼泉县在全县440个村普遍建立了经济合作社, 在乡镇建立了经济联合社, 村乡合作组织普遍制订了符合各自实际情况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从1987—1994年, 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由2.93亿元增长到9.77亿元,农业商品率由50.1%提高到68.7%,农民人均纯收入由406元增加到1 013元。县财政收入由836万元增加到3500万元。”“取得了显著成效,提供了有益经验, 基本达到了原定的阶段性试验目标。”其他如汉中市 (后改为汉台区) 组建的乡镇企业集团、大荔县的农村合作基金制度建设等, 也都通过了检查验收, 对面上的工作起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2)其余的一些试验区 (点), 也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正待总结论证或充实内容继续试验。但也有一些试验项目, 如岐山县五丈原粮食批发市场建设试验, 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制约, 难于按原计划进行, 已于1994年7月正式决定退出试验点序列; 同时决定,大荔县农业发展基金制度建设试验, 暂时退出省级试验项目, 转入当地正常工作。后又于1995年3月决定在大荔县开展“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试验”。
(3)延安地区的扶贫综合开发改革试验, 虽然起步较晚,但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建设、主导产业开发向产加销一体化发展, 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等方面, 都取得了一些新鲜的经验, 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外国专家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