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化大革命”时期
1.综合管理机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被打乱,1967年天津市委农村政治部不能正常工作。1967年底,天津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内设农业生产指挥部,负责全市农业生产工作。
1973年8月,原河北省辖蓟县、宝坻、宁河、武清、静海五县划归天津市。为加强农村工作领导,市委决定建立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天津市革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两块牌子,一套机构)。
2.农口各局。“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业务局相继被撤销,1968年9月撤销市农林局、水利局、农垦局、气象局,1969年4月撤销市水产局,由市革委会农业生产指挥部统管农业生产。
1970年10月,重建天津市农林水利局,负责管理农、林、牧、渔、水利、农场、气象各业。1971年底市农林水利局更名为天津市农林局。1971年7月恢复市气象局。1972年12月重建市水产局。1973年5月建立市水利局。1973年10月建立市农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