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60年代
伴随第二次产业革命的高歌猛进,资本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
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的第二次产业革命属重工业革命。电力、石化、汽车和飞机制造等产业部门的兴起,客观上要求新创办的公司有巨大的资本投入。这种投资通常是单个私人资本难以承担的。因此,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成为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基本选择。据统计,1873年,英国的股份公司仅有1234家,而在1897年一年中就新建了5148家,在1901~1930年间又新建了20多万家。与此同时,德国的卡特尔在1932年发展到2500多家,美国的托拉斯于1914年增加到445家。这些垄断组织全部是股份公司,它们控制了国民经济的60%以上的产品生产和80%以上的市场销售,成为全部经济生活的基础。随着股份资本取代私人资本成为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资本力量,资本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日渐提高,股价指数也就成为反映国民经济动态的重要晴雨表。
与股份资本的迅速扩张相伴随,公债(主要是国债)的发行量也快速增加。19世纪70年代以后,各主要发达国家的国内财政危机和经济危机频繁发生,并直接和间接地导致1914年和1939年的两次世界大战。为了弥补财政赤字,满足战争中的军费开支需要,各参战国都大大增加了公债的发行数量。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公债的未清偿额从战前的12亿美元增加到1919年的255亿美元,德国从1914年的52亿马克增加到1918年的1565亿马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公债的未清偿额从1940年的450亿美元增加到1945年的2780亿美元,德国则从1939年的300亿马克增加到1945年的37797亿马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均奉行凯恩斯主义,大力运用赤字财政政策来刺激经济发展,致使公债规模进一步扩大。到1970年,美国的公债未清偿额达3826亿美元,联邦德国为416亿美元,日本则为47580亿日元。公债的大量发行,使得债券取代股票而成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品种。
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在为现代经济社会带来更为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不稳定因素。1929年10月,纽约股票交易所的股指暴跌,引发了长达数年、遍及全球的经济危机。在各种意义上,1929~1933年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世界发展的重要转折点。就资本市场发展来说,大危机之后,各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加强监管的法律和法规。例如,30年代以后,美国国会就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其中包括:1933年的证券法,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1939年的信托条款法,1940年的投资顾问法和投资银行法等。此后,其他国家借鉴美国的经验,也都制定了适合本国的有关法律。这些法规的颁行,为资本市场的现代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