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鼓励和组织农民大规模进入流通领域
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是对国营、集体经营的有益补充,是提高市场竞争,搞活流通的战略选择。天水市在发展上放宽政策,取消种种限制,为个体经营大开绿灯,并保护其合法经营权益。凡放开经营的产品,都允许从事批零经营业务,允许农民在国营、集体单位“挂户”经营,扶持农民经纪人开办贸易货栈、农工商公司或联合商社等经纪企业。支持发展农民购销队伍,每年筹集一些贷款或从扶贫资金中拿出一部分, 扶持一批新的工商户、货郎担和农民联营购销组织,促使他们开辟远程贸易,推销产品,购回原料,反馈信息,开展自我服务。金融、工商、税务部门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全力支持其正常的经营贩运活动。1990年全市有证个体工商户发展到22 891户,34 813人,分别比改革初期增长了40.5倍和62.1倍。有一支7万多人的农民购销队伍活跃在流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