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苎麻购销
1.收购。浙江苎麻由于种植比较分散,上市量较少,多为自给性生产。1954年开始,渔网业务移交供销社经营,加工渔网和供应渔民自织自用的苎麻由供销社收购,统一调拨供应。1957年,苎麻经营业务全部划归供销社。当年开始对苎麻实行预购,预购定金按平均价格的15%发放。1954—1960年,全省共生产苎麻1.39万吨,供销社收购6 020吨。
1961年,苎麻列入二类商品,实行定购。每年由省下达收购、调拨计划,各地供销社根据计划和当地苎麻生产情况,与麻农订立定购合同,按国家计划价格收购。为保护麻农利益,保持合理的粮麻比价,结合市场供求情况,国家对苎麻收购价格作了多次调整。从1961年起,收购苎麻给予奖售粮食、化肥、布票等。1969年取消奖售。1961—1982年,全省年均生产苎麻870吨,年均收购量660吨。1983年以后,苎麻购销放开,实行议购议销。1986年,受市场需求增加的刺激,苎麻价格不断攀升,刺激了生产发展,当年全省苎麻产量达3 600吨,1987年产量又激增至8 122吨,此后苎麻生产逐步回落,1990年全省苎麻产量降至729吨。
2.供应。新中国成立初期,浙江省苎麻主要用于渔业生产,少量供应军需民用。省内苎麻产不足销,需大量向省外调入。1953—1967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年均销售苎麻1 590吨,其中向省外调入937吨,占销售量的59%。以后因渔用麻逐步为尼龙丝等替代,外贸出口减少,苎麻纺织生产能力跟不上等原因,需求量下降。1968—1972年,全省年均销售苎麻763吨,产销基本平衡。80年代初期,一些地区相继办起了以苎麻为原料的精干麻厂、棉麻混纺厂等,对苎麻需求量增加。1986年,全省有苎麻纺织厂21家,年需苎麻约1.5万吨,苎麻供求又趋紧张,仍需大量从省外调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