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造低产田
土壤结构不良,地下水位过高,低洼积水或高亢缺水等不良因素,都会制约农作物的生长,产量难以提高,一般低于平均产量30%以上。广东的主要低产田有沙质浅脚田、浅脚赤土田、黑泥田、黄泥田、石灰板结田等十几个土种。低产田的划分除考虑其条件外,还参考当年的年产量水平,1957年按年亩产稻谷250公斤(即每公顷3750公斤)为界,当时低产田播种面积140万公顷(2100万亩)。1980年后,按年亩产稻谷400公斤(即每公顷6 000公斤)为标准,全省低产田面积100万公顷,至1985年,全省年亩产稻谷低于400公斤的低产田仍有67.1万公顷。广东对低产田的改造大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0—1957),主要在惠阳、汕头、湛江等地区搞试点,取得很好效果。到1957年全面铺开。全省改良湖洋田、沙质田、浅瘦田、反酸田等35万公顷。主要措施是深耕晒白、多施有机肥、入砂入泥、排洗咸酸、消除毒质、水旱轮作和防止水土流失等。
第二阶段(1958—1969),开展大规模深耕改土运动,利用第一次土壤普查的成果,进行比较扎实的因土改良。先后总结了五华县梅林公社、吴川县吴阳公社、新会县礼乐公社和四会县清塘公社等地区改造低产田的经验。
第三阶段(1970—1979),重点抓土肥建设,以增肥改土为主,提倡圈猪积肥,种植绿肥,放养红萍,抓开沟降低地下水位。推广了采用不同措施和途径改造低产田的典型17个。1974年,省、地、县积极相继成立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把低产田改良列入农田基建的重要工作来抓,提出治山、治水、治土相结合,旱地整地变“三跑地”为“三保地”。
第四阶段(1980年以后),全面开展以改造低产田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是广东历史上改造低产田最好时期。这一时期改低工作以治水、改土、增肥、良种、良法(即五配套)的综合措施进行低产田的改造。并以治水、改土、增肥为重点,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密切结合起来。治水方面做到“五得”,即外水拦得住,内涝排得出,地下水降得下,作物需水灌得上,田间道路走得通。土肥建设方面大力提倡广种绿肥,茎秆回田,合理轮作,增加有机肥,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地力。推广良种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主要作物良种面积均占8—9成以上;因土配方施肥、水稻低群体高产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进一步推广。在改低工作中,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并贯彻民办公助、自愿互利的政策,加强管理,确保效益。1985年以前以改造商品粮基地的低产田和山区低产田为主;1985年后结合开发水土资源,进行综合治理为重点。据统计,1980—1990年,全省共改造中低产田80万公顷,低产旱耕地近20万公顷。经过改造的水田,一般每公顷增加稻谷750公斤以上,高的1 000多公斤,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