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推行“两个中国”政策
由于党的性质、代表性发生了变化,国民党的大陆与“外交”政策出现了巨大转变。以蒋氏父子为代表的中国国民党,始终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及“中华民族”理念,主张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坚持“中华民国法统”,国民党政权与中共政权是“汉贼不两立”,国家主权和民族不能分裂。而以李登辉为代表的新的国民党,则将原来的国民党政权视为“外来政权”,宣扬“台湾生命共同体”,鼓吹建立“台湾生命共同体意识”,强调台湾与大陆主权互不隶属、各自独立,“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台湾与大陆国际地位“平等”,在国际社会中“共存”。为了争取与大陆“对等”地位,为了获取国际“独立主权国家”身份,国民党当局突破“一个中国”原则,公开推行“两个中国”政策。
继1992年3月李登辉国民党中央研究“重新解释一个中国的涵义”之后,李登辉又于1993年2月6日明确表示,他“主张的是中华民国在台湾,始终没讲过一个中国,更不是一中一台”。同年5月,国民党当局公布“参与联合国说帖”,公开提出“一国两席”的主张,争取与大陆的“平行代表权”。9月,台“外交部”长钱复就台参与联合国活动遭到挫败问题对外表示,“一个中国在国际上容易被误解为是指中共,对我们加入联合国不利”,因而“我们不能再谈一个中国,再谈一个中国会把自己箍住”。10月,李登辉宣称“中华民国在台湾”拥有台、澎、金、马地区的“主权与治权”,与“大陆政权”是“平等”的。11月,台“经济部”长江丙坤在美国西雅图公开提出所谓“阶段性两个中国”主张,声称台湾的政策是主张“分裂主权的两个国家并存”。这是国民党第一次正式抛出“两个中国”政策主张。1994年3月,李登辉与日本作家司马辽太郎对谈,称台湾自十七世纪以来“是由海上难民成立的无主之地”,“到目前为止所有掌握台湾权力的全部是外来政权”,“这是台湾人的悲哀”,只有他主政后“台湾是文明国”,强调“现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与中华民国在台湾”,台湾“是一个民主的独立主权国家”。在“对谈”中,李登辉还表示对“台湾是台湾人的国家”不持异议。并以《出埃及记》中的摩西自喻,暗示要带领“台湾人”象犹太人摆脱异族统治那样“迈向新时代”,建立一个“‘公’的国家”。不言而喻,这实际上就是“建立台湾人的国家”。同年7月,台公布“台海两岸关系说明书”,宣称“一个中国”是“指历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缘上的中国”。台“外交部”发言人冷若水公开表示当局“可接受一国两席”。在同月公布的“台湾两岸说明书”中,国民党当局首度正式表示“中华民国政府不再在国际上与中共竞争‘中国代表权’”,实际上是转而争取“台湾代表权”,也就是争取独立国家的代表权。国民党还提出仿照德国模式,提出先独立成两个中国,然后在适当时机实现中国统一。至此,国民党已实质上放弃了过去一贯坚持的“一个中国”政策,走向了分裂国家之途。1995年6月,李登辉在美国康乃尔大学演讲时称要“向不可能的事物挑战”。1999年5月,李登辉在《台湾的主张》一书中称,“我们目前将台湾定位为‘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具有国家的主体性,也保持了主权独立”。为了割裂中国主权,实现其“台湾主权独立”的目的,李登辉还主张将中国分割成七大块,“让文化与发展程度各不相同的地区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如台湾、西藏、新疆、蒙古、东北等,大约分成七个区域,相互竞争”。同年7月9日,李登辉在接受“德国之声”电台采访时则露骨宣称:“台湾1991年修宪以来,已将两岸关系定位在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而非一合法政治、一叛乱集团,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个中国的内部关系”。8月10日,李登辉在台“行政院国家策略研究班暨女性领导者研究班”致词中称,有人说他提出两岸“特殊国与国关系”导致全世界为此闹得很厉害,其实这样非常好,“愈闹愈大”、“愈闹愈好”。8月29日,国民党召开第十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这次会议在李登辉的主导与操作下,通过了将李登辉的“两国论”即“特殊国与国关系”列入决议文,作为今后国民党及台湾当局大陆政策的方向和重点,国民党性质再次发生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