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服务体系
山东省把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作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着“改革县一级,强化乡一级,恢复村一级”的原则,创建了新型的科技服务体系:
❶科技管理体系。全省有2 048处乡镇建立了科委, 占乡镇总数的78%;有72.3%的行政村配备了科技副主任和1—3名农民技术员。从省到村五级科技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
❷技术示范推广体系。1990年底,全省农、林、牧、渔、农机等各类推广机构已发展到11 258处,共47 379人。其中省级9处,294人;地县级1 154处,11 940人;乡镇级10 095处,35 145人。有72%的村建立了科级服务队(组);
❸民办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全省共建立各类农民协会、学会、研究会11 211个,会员达35万人,科技示范户、带头户62万户,在严格考评的基础上,共评聘农民技术员31.58万人。在全省范围内,一个以县农技推广中心为中枢、乡综合技术服务站为骨干、村科技服务队(组)为基础、民办科技服务组织为补充、科技示范户为先锋的多层次、多功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这些科技服务组织,本着“立足服务搞经营,搞好经营促服务,搞好服务促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技术服务,把科学技术送到田间地头,进入千家万户。对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