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行分类指导,加快后进地区工作转化
南部山区总面积和总人口分别占宁夏的58.8%和44%,经济文化落后,人口自然增长率高,控制人口的任务十分艰巨。自治区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确定了在不放松川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以南部山区为重点,实行山川有别,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共同前进的工作方针。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南部山区计生工作。
❶政策上给予照顾;
❷经费上实行倾斜;
❸工作上大力支持。分别解决计划生育经费;解决县、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的补助和奖励标准;解决乡(镇)计生专职干部向上浮动工资以及建议有关部门在推荐人大代表、评选先进时注意安排计划生育干部等。1993年11月和1995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两次召开山区8县计生工作研讨会,专题探讨如何在山区贯彻落实“三为主”方针,促进山区计生工作上台阶。紧紧围绕少生、脱贫、快富、文明奔小康的目标,贯彻一个方针(三为主方针),坚持一个方向(三结合方向),遵循一个原则(分类指导原则),培训一支队伍,选择一个突破 (基层网络建设)的 “五个一”指导思想。山区各县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两次“研讨会”精神,选准主攻方向,找准突破口,抓基层、打基础、上水平,克服各种困难,取得了显著成绩,有效地遏制了人口增长过快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