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现区区通公路
1966—1975年,是贵州三线建设时期,也是“文化大革命”的10年。由于受“文革”冲击,公路建设缓慢,建设工地陷于自流瘫痪状态。10年共修公路3 590千米,完成公路交通投资1. 1亿元,相当于前8年投资的90%左右。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鉴于当时县以上公路干线已经建成,遂将投资重点转为对交通量大的公路干线进行技术改造,改渡为桥,提高通过能力。在此期间,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搞活流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尽量利用地方附加税、少数民族地区补助给人民公社的各种资金,积极修建山区农村公路,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1976—1984年底,全省共利用地方各种资金3 100万元,修建公路89条1 729千米;大中型桥梁37座,2400余米。从1966—1984年共修建公路5 319千米,并在1981年实现了全省区区通公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