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
保山市在1978年以前仅有少量社队企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乡镇企业得以发展,但较缓慢,到1985年全市乡镇企业为9 505个,从业人员33 919人,总收入9 119万元。进入“八五”以来,通过加大扶持力度,围绕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立足当地资源,以资源开发、建筑建材、种养加为重点,多业并举,多轮驱动,全市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1995年,乡镇企业由1990年的15 900个发展到24 880个,从业人员由43 921人,增加到76 214人;乡镇企业营业总收入和总产值分别由1990年的1.7亿元、1.48亿元增加到10.5亿元和7.9亿元。1995年有私营企业44户、从业人员592人、营业收入396.7万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119%、103.5%和8.67倍;个体工商户9 061户、从业人员11 261人、营业收入1.72亿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3.1%、17.6%和1.5倍。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的主要来源,成为全市经济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