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外商直接投资项目
1. 补偿贸易项目。山东省水产系统共举办补偿贸易项目13项,利用外资额1 715万美元。主要是引进钢材和设备(组装式冷库、渔船、织网机、拔丝机等),开发滩涂养虾, 用水产品进行偿还。补偿期 一般为1—3年,到1989年12月底,项目已全部执行完毕。
2. 水产外商投资企业。山东省首家中外合资企业——青岛青北水产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月12日,到1990年12月31 日止,全省共批准水产外商投资企业67家(其中合资企业65家,合作企业2家),利用外资2366. 77万美元。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烟台(39家)、威海(23家)、青岛(5家)三市,从事水产品养殖、加工、捕捞等业务;合作伙伴主要来自日本、美国、加拿大、韩国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到1990年12月底,已开业36家,出口各类水产品1. 8万吨,创汇7 195. 78万美元。1990年度有12家出口创汇过百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受到山东省政府的表彰,其中石岛外海渔业有限公司、荣成神马水产有限公司和烟台海兴水产有限公司为创汇、利润“双百”企业,同时受到经贸部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