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三服务”方针, 大力促进农业的发展
在 “为国民经济调整服务, 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 为制定长远发展规划服务”方针指引下, 湖南省农业区划工作,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总结经验教训, 针对当时农业面临的亟待调整的若干重大问题, 开展调查研究。
在农业气候立体分异调研中, 发现湖南双季稻的种植高度湘南一般不宜超过海拔500米, 湘北一般不超过300米。而当时到处是高山平地都种双季稻。在棉花布局的调研中发展“社社队队都种棉” 的分散局面, 不适应区种植比重不小。此项调研成果, 促进了农业生产布局的调整, 产生良好的效果。例如, 双季稻布局, 经过向适应区调整, 据统计, 1983年比调整前的1979年栽培面积减少15.49万公顷, 总产量却增加51.55亿千克。棉花由不适宜区 (山丘区) 向以澧水下游为重点的洞庭湖平原适宜区集中, 1983年比1978年少种5.1万公顷, 总产量增加2.23万吨。苎麻、甘蔗、柑橘、林业、牧业等调整建议都被有关部门采纳或引起重视, 产生相应的增产增效成果。
农业区划研究的客观性和宏观性, 为政府部门的宏观决策和制定发展规划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增强了其宏观决策科学化的扎实基础。湖南省政府组织编制的2000年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湖南省国土规划、洞庭湖整治和开发规划、武陵山区综合开发规划及各种主要农业商品生产基地与自然保护区的选定和建设都大量应用了农业区划的成果。例如, 湖南农业综合开发、洞庭湖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 怀化山区开发综合改革试验区以及多项引进外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都广泛地运用了农业区划成果而得到中央领导、有关部门及外资投放机构的重视而获得立项成功的, 取得十分可喜的效益。其中, 湖南农业综合开发一期工程获总投资6.89亿元, 国家投资1.8亿元, 头3年所增产值1.99亿元, 效益可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