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农民家庭拥有的物质财富
广大农民在解决吃穿住用等基本生活以后,开始注重其家庭财富的积累,其主要形式是通过建造高质量的房屋,购买中、高档耐用消费品以及通过储蓄存款等手段来积蓄其财富存量,物质财富存量呈现数量增加,质量提高的新态势。60年代以前,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较少,且质量较差。1954年末,平均每户拥有房屋3.3间,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房屋以泥草结构为主。60—70年代,农村人口迅速增多,人均居住面积趋于减少。1978年以后,各地出现建房热,不仅住房面积迅速增加,而且房屋质量进一步提高。1995年末,农民户均拥有房屋间数为4.61间,人均居住面积达25.7平方米,分别比1979年增加11.5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面积19.5平方米,钢筋混凝土面积4.7平方米。农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钢木结构住房占94.2%,住房配有用电照明设备的占96.5%,住户送上自来水或建有水井的占85.0%,有些农户已装上空调、电话、液化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民消费范围和收入来源趋向多元化,农民现金收入大幅度增加,储蓄存款也大幅度增加。1978年,江苏农民人均储蓄存款9.65元,1995年上升到1 345.63元,比1978年增加1 335.98元,增长137.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