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的非农行业主要是农民家庭兼营的副业,经过合作化运动,全自治区非农行业生产规模初步形成,1958年社队集体企业发展到4.39万个,总产值为1.7亿元。60年代非农行业一直处于停滞状态,70年代有所恢复,1978年社队企业3.89万个,总收入7.99亿元。当年农村人民公社经济总收入中,来自非农行业的收入只占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很快,1992年农村社会总产值中,二、三产业的产值比重为33.84%,比1978年上升13.2个百分点。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使生产、经营、流通和交换各类企业相对集中在一起,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城镇建设发展。1992年全自治区镇级建制387个,比1980年增加264个;农村集贸市场比1980年增加756个,增长52.8%。农村市场的繁荣,促进了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改善,1992年农村商业机构数达到27.68万个;乡村卫生机构13 945个;中小学校17 099所; 乡镇图书馆和影剧院分别有79座和652座;通公路的乡镇1 331个,占全部乡镇个数的98.2%。虽然目前广西农村与城市之间生活消费水平仍存在很大的差距,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飞跃发展对缩小城乡差距具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