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技术推广改革 (三)农业技术推广改革1.建立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国家农业部的要求,山东省于1979年在诸成县建立了第一个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为试点。尔后,通过农业部的专项投资、基地建设投资和省、市(地)、县的配套资金,陆续进行县农技推广中心的建设,到1990年,全省已建县农技推广中心89处,共投资7 899万元。从1989年开始,又先后投资677万元,为县农技推广中心配置了仪器设备,改善了服务手段。实践证明,建立县农技推广中心,是坚持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农技推广的人、财、物力作用的一种最佳组织形式。从各地实践看,建立县农技推广中心有如下几个优点: ❶有利于增强农技推广部门的活力。把原来分散的各农技推广机构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建立起多专业、多学科、多功能的综合服务组织,以发挥最大效益,不断提高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 ❷有利于发挥技术的作用。从体制上解决以政代技、政技不分的问题,改变了长期以来依靠行政命令推广农业技术的状况,使县农技推广中心充分发挥了技术威力; ❸有利于兴办经济实体,开展社会化综合服务,增强经济实力。县中心将人力,物力、财力统一使用,把农技推广与经营服务结合起来,做到“既开方,又卖药”,不断增强经济实力,更好地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配套优质综合服务; ❹有利于建立健全县以下农技推广体系,不断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推广工作现代化水平,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纽带,是体系建设的重点。山东省的乡镇农技站,都是国家办的事业单位。过去乡镇农技站一般每站2—3人,多者4—5人,主要任务是推广农业技术,指导农业生产。近年来,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本着“服务生产,方便群众”的精神,兴办了经济实体,“既开方,又卖药”,由主要是产中服务,发展为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有些乡镇还建立了农技培训学校,兴办了良种繁育场、种子门市部、生产资料门市部以及农产品采购站、加工厂等,坚持走“自我服务、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路子,使乡镇站增强了实力,逐步发展成为有办公室、有培训室、有宿舍、有门市部、有仓库的“五有”综合服务站,有的还建立了农业培训学校和试验示范基地,达到“六有”或“七有”标准。各地认真总结办好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的经验,除了自我积累资金外,还通过粮棉油等基地建设和地方财政投资等方法,有计划地兴建了一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东营、青岛、济南、淄博等市都从地方财政拿出一笔资金,支持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的建设。1990年,全省已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1 030处,对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更好地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发挥了很大作用。 3.广泛开展经营服务,大力兴办经济实体。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在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有许多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迫切需要通过搞好农技推广社会化综合服务来解决。为此,山东省农业厅从1985年开始,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参观等形式,总结推广这方面的经验,并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鼓励和支持农技推广部门本着“立足服务搞经营,搞好经营促服务”的精神,积极兴办实体,开展经营服务。1987年,省农业厅又明确提出“三个服务,两个提高”的要求,即: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民服务,为基层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全省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坚持以农技推广为龙头,以基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为依托,注重发挥农技推广部门的系统优势和技术优势,积极开展了各渠道、各层次、各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工作。据统计,1990年全省农技推广部门开展经营服务的单位达2 769个,占全省农技推广单位总数的88%,其中开展较好的约占40%,一般的占40%,较差的占20%。参加经营服务的人员达11 764人,拥有固定资产14 375.1万元,经营总额93 388.1万元,年获纯利6 709.7万元。农技推广部门兴办经营服务实体的基本做法是:在不断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坚持以科技为龙头,以加速农业技术推广、促进农业生产不断发展为宗旨,按照“面向生产,兼顾三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合作推广,系列服务”的方针,采取“技术服务搞承包,物资服务搞经营,信息服务搞联合,咨询服务搞培训”的方法,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自身条件,实行多层次、多渠道、多成分的综合服务。具体形式有六种: 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围绕重点推广项目实施“既开方、又卖药”,进行配套的技术物资服务; ❷立足本地的资源优势,在某一种产品上开展产、供、销一条龙系列化服务; ❸兴办经济实体,形成农(牧)工、商、产、供、销一体化; ❹开展科、物、政三结合的集团承包,实行技术、物资、信息、管理综合服务; ❺面向国际市场,发展创汇农业,建立起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和经营实体; ❻推广、科研、生产一体化,即推广部门与科研、生产企业直接挂勾,既搞推广,又搞经营,以推广促经营,以经营养推广,以服务促发展。在工作方法上,坚持抓点带面,由下而上,由小到大,循序前进,稳步发展。 4.推行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是近年来山东各地在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中推行的一种经济责任制。各地经验证明,推行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可以把农技人员和农民群众的责、权、利结合起来,实现科学与生产结合,技术与经济结合,农技人员与农民群众结合,教、学、用结合,它是适应农村新形势、逐步实行国家、集体和农民合作推广农业技术的新路子。推行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的好处是: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采用新技术、新成果的积极性;可以把农技干部和农民技术员推广农业技术的责任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促使他们深入调查研究,使技术指导更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可以结合技术承包及时培训农村科技人才,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技术素质;可以缓和农业部门事业费不足的困难。山东省推行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❶单项技术承包,主要是承包技术性比较强的常规技术和新技术、新成果,或者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不省的某些农活和技术措施,采取定产、定酬、定额收费,减产免费,事故赔偿的办法; ❷低偿技术服务,也称联效联质技术承包责任制,主要是对生产中的重要环节进行技术辅导,采取联效联质,定额收费,减产免费、事故赔偿的办法。这种形式责任明确,办法简单,容易推行; ❸综合技术承包,就是负责一种、几种或全部农作物全生产过程的技术指导,采取综合承包,联系产量,超产提成、减产赔偿的办法。这种形式对于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或搞吨粮田效果显著,但是由于一家一户经营,产量不宜搞实。近一年来,桓台县、禹城县、济宁市、滕州市等地采取科、物、政结合,对吨粮田进行综合技术承包,收到良好效果。 5.制定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法规。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的宏观管理,理顺农技推广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山东省于1985年制定并实施了《山东省农业新技术区域试验管理办法》,省农业厅于1986年拟定了《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草案),于1992年8月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布实施。 ☚ (二)农业技术推广内容 (三)农业技术推广改革 ☛
(三)农业技术推广改革 (三)农业技术推广改革1.建立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国家农业部的要求,山东省于1979年在诸成县建立了第一个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为试点。尔后,通过农业部的专项投资、基地建设投资和省、市(地)、县的配套资金,陆续进行县农技推广中心的建设,到1990年,全省已建县农技推广中心89处,共投资7 899万元。从1989年开始,又先后投资677万元,为县农技推广中心配置了仪器设备,改善了服务手段。实践证明,建立县农技推广中心,是坚持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农技推广的人、财、物力作用的一种最佳组织形式。从各地实践看,建立县农技推广中心有如下几个优点: ❶有利于增强农技推广部门的活力。把原来分散的各农技推广机构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建立起多专业、多学科、多功能的综合服务组织,以发挥最大效益,不断提高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 ❷有利于发挥技术的作用。从体制上解决以政代技、政技不分的问题,改变了长期以来依靠行政命令推广农业技术的状况,使县农技推广中心充分发挥了技术威力; ❸有利于兴办经济实体,开展社会化综合服务,增强经济实力。县中心将人力,物力、财力统一使用,把农技推广与经营服务结合起来,做到“既开方,又卖药”,不断增强经济实力,更好地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配套优质综合服务; ❹有利于建立健全县以下农技推广体系,不断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推广工作现代化水平,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纽带,是体系建设的重点。山东省的乡镇农技站,都是国家办的事业单位。过去乡镇农技站一般每站2—3人,多者4—5人,主要任务是推广农业技术,指导农业生产。近年来,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本着“服务生产,方便群众”的精神,兴办了经济实体,“既开方,又卖药”,由主要是产中服务,发展为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有些乡镇还建立了农技培训学校,兴办了良种繁育场、种子门市部、生产资料门市部以及农产品采购站、加工厂等,坚持走“自我服务、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路子,使乡镇站增强了实力,逐步发展成为有办公室、有培训室、有宿舍、有门市部、有仓库的“五有”综合服务站,有的还建立了农业培训学校和试验示范基地,达到“六有”或“七有”标准。各地认真总结办好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的经验,除了自我积累资金外,还通过粮棉油等基地建设和地方财政投资等方法,有计划地兴建了一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东营、青岛、济南、淄博等市都从地方财政拿出一笔资金,支持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的建设。1990年,全省已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1 030处,对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更好地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发挥了很大作用。 3.广泛开展经营服务,大力兴办经济实体。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在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有许多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迫切需要通过搞好农技推广社会化综合服务来解决。为此,山东省农业厅从1985年开始,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参观等形式,总结推广这方面的经验,并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鼓励和支持农技推广部门本着“立足服务搞经营,搞好经营促服务”的精神,积极兴办实体,开展经营服务。1987年,省农业厅又明确提出“三个服务,两个提高”的要求,即: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民服务,为基层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全省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坚持以农技推广为龙头,以基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为依托,注重发挥农技推广部门的系统优势和技术优势,积极开展了各渠道、各层次、各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工作。据统计,1990年全省农技推广部门开展经营服务的单位达2 769个,占全省农技推广单位总数的88%,其中开展较好的约占40%,一般的占40%,较差的占20%。参加经营服务的人员达11 764人,拥有固定资产14 375.1万元,经营总额93 388.1万元,年获纯利6 709.7万元。农技推广部门兴办经营服务实体的基本做法是:在不断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坚持以科技为龙头,以加速农业技术推广、促进农业生产不断发展为宗旨,按照“面向生产,兼顾三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合作推广,系列服务”的方针,采取“技术服务搞承包,物资服务搞经营,信息服务搞联合,咨询服务搞培训”的方法,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自身条件,实行多层次、多渠道、多成分的综合服务。具体形式有六种: 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围绕重点推广项目实施“既开方、又卖药”,进行配套的技术物资服务; ❷立足本地的资源优势,在某一种产品上开展产、供、销一条龙系列化服务; ❸兴办经济实体,形成农(牧)工、商、产、供、销一体化; ❹开展科、物、政三结合的集团承包,实行技术、物资、信息、管理综合服务; ❺面向国际市场,发展创汇农业,建立起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和经营实体; ❻推广、科研、生产一体化,即推广部门与科研、生产企业直接挂勾,既搞推广,又搞经营,以推广促经营,以经营养推广,以服务促发展。在工作方法上,坚持抓点带面,由下而上,由小到大,循序前进,稳步发展。 4.推行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是近年来山东各地在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中推行的一种经济责任制。各地经验证明,推行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可以把农技人员和农民群众的责、权、利结合起来,实现科学与生产结合,技术与经济结合,农技人员与农民群众结合,教、学、用结合,它是适应农村新形势、逐步实行国家、集体和农民合作推广农业技术的新路子。推行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的好处是: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采用新技术、新成果的积极性;可以把农技干部和农民技术员推广农业技术的责任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促使他们深入调查研究,使技术指导更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可以结合技术承包及时培训农村科技人才,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技术素质;可以缓和农业部门事业费不足的困难。山东省推行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❶单项技术承包,主要是承包技术性比较强的常规技术和新技术、新成果,或者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不省的某些农活和技术措施,采取定产、定酬、定额收费,减产免费,事故赔偿的办法; ❷低偿技术服务,也称联效联质技术承包责任制,主要是对生产中的重要环节进行技术辅导,采取联效联质,定额收费,减产免费、事故赔偿的办法。这种形式责任明确,办法简单,容易推行; ❸综合技术承包,就是负责一种、几种或全部农作物全生产过程的技术指导,采取综合承包,联系产量,超产提成、减产赔偿的办法。这种形式对于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或搞吨粮田效果显著,但是由于一家一户经营,产量不宜搞实。近一年来,桓台县、禹城县、济宁市、滕州市等地采取科、物、政结合,对吨粮田进行综合技术承包,收到良好效果。 5.制定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法规。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的宏观管理,理顺农技推广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山东省于1985年制定并实施了《山东省农业新技术区域试验管理办法》,省农业厅于1986年拟定了《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草案),于1992年8月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布实施。 ☚ (三)农业技术推广改革 二、林业技术推广 ☛ 00018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