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内河航运
河南省跨四大河系,但均处在河流上中游,年雨量集中在夏季,常年流量小,内河航运局限性很大。河南的航运水道偏在东南隅,只能在局部区域起到地方性的运输作用。在信阳、驻马店、周口等地区,内河航运对农业经济、农村建设、农民生活都注添很多的活力。随着经济发展,水利上拦河闸坝的兴建,公路网的形成和改善,使得航道年益萎缩,通航里程锐减。1995年底,通航河流有:黄河、淮河、沙颍河部分河段和丹江、南湾水库库区等,通航里程1 104公里。全省有运输船舶3 866艘,2 618客位,36.7万载重吨,9.96万千瓦。完成货运量324万吨,货运周转量93 175万吨公里,客运量81万人次,客运周转量2 436万人公里。
1.治理航道。河南历史上的通航河流有:黄河、卫河、淮河、沙颍河、唐河、白河、丹江、洪河、贾鲁河、双洎河等,通航地区遍及全省60多个县市。但由于在清末、民国时期这些河道几经摧残,年久失修,造成航道淤阻,运输困难。
1950年起,首先治理颍河水寨至槐店河段的礓石滩,消除沙颍河上险滩,继而整治沙河的漯河以下的龙胜沟险滩,使沙颍河的漯河至界首178公里航道贯通。接着又疏浚贾鲁河刘老家险滩,使贾鲁河西接双洎河入豫西山区,东通颍河入淮河。1953年8月又修复淮河上游息县至长台关的竹排航线。1954年6月,从长台关溯淮河通达桐柏,开辟了淮河上游京广铁路以西的竹排航线。1955年1月开辟南汝河上游通向遂平的航线,沟通洪、淮河与京广铁路相衔接的又一条水运航线。治理丹江西牛石、岩塞滩、石庙湾、黑山咀等险滩,使豫西南的山区航道纵贯陕、豫、鄂3省,还先后开辟了白河从南阳上溯至南召县境的白土岗、两河口等山区123公里的竹排航线,白河支流湍河,北溯湍河通至七里店、文曲、张村、罗庄长达107公里的竹排航线。到1956年,全省通航里程达到3 837公里,为支援农业运输创造了条件。1958年后,内河航运结合水利建设,开辟水库库区航线,支农航线向山区农村延伸。1958年,信阳南湾水库建成蓄水,随即开辟南湾至河港及南湾至董家河、潭家河等航线。继之又开辟白河上游的鸭河口水库、淮河南侧支流曲河上的鲇鱼山水库、淮河北侧支流南汝河上的宿鸭湖水库等库区航线。1968年开辟了地跨河南、湖北两省的丹江水库区航线,便利库区沿岸群众交通往来,沟通城乡交流,活跃山区经济。其中南湾水库、鲇鱼山水库、丹江水库的库区航线至今仍然在担负着支农运输、旅游观光的任务。
2.支农运输。1953年,全省大规模调粮时,航运调粮就担负重大任务。组织唐河、白河、丹河的船只,承运沿河各县粮食直达汉口;其他各河把粮食集运至京广、陇海、津浦等铁路有关车站,再中转换装,转运各地。当年航运部门运粮33.5万吨,占总运量的49.04%。到1956年,全省航运运粮增加到53.5万吨,占运输总量的37.56%。煤炭是农村的重要生活资料,1953年运煤8万吨, 占总运量的11.77%;1956年,上升为42.4万吨,运量比重增加29.79%,其中以沙河、黄河运煤的任务最多。1957年运输化肥、盐等支援农业物资15.6万吨;1958年运送22.4万吨。在运输组织上,除专业运输船舶外,还大力组织农村船舶参加运输,当年参加运输的农村船舶1 328艘,载重8 068吨,完成运输量34万吨,占全省总货运量的11.75%。1962年12月,内河航运部门结合各河系航道、港口及船舶等具体条件,制订了《河南省内河航运支援农业方案》,把全省航运工作切实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1963年,航运系统为了便利支农物资装卸方便,在沿河各地增设117个停靠点,并尽可能地根据托运方要求选择就近码头,既便利群众,又节省开支。同时,在承办支农物资运输的业务工作上简化手续,做到经济方便。1963年运输支援农业和生产救灾物资128万吨,占总货运量的68%。1964年内河航运的支农运输,先后在漯河、汲县、五陵等航运站开办替货方代办中转联运业务,月平均完成中转货物1.35万吨。1964年全省完成防汛救灾、支农物资运量达183.5万吨,占航运总货运量的74.77%。
在支农运输中,根据省内航道和船舶发展情况,积极开展客运工作,方便沿河山区农村群众的交通往来。1950年8月由“红星”机船及少量木帆船承担沙河周口至安徽省界首航线的客运,1954年,该轮改行漯河至周口,航程89公里。1957年,卫河由两艘客驳承运新乡至浚县118公里的客运任务。1959年,淮河航运处的“淮河七号”等客轮航行于淮滨至三河尖、南昭集及信阳南湾至河港、董家河客运线104公里。南湾水库库区航线的客轮,深受群众欢迎。1961年,全省客运共完成19.6万人次。1968年,淅川县航运队率先在丹江水库内的关房滩至丹江口开展客运,后又开辟陶岔至丹江口客运航线,到1976年,库区内沿岸各主要乡镇均通行轮船客运,全年完成客运量26.4万人次。
3.内河航运管理。降低农业物资运价,减轻群众负担,节省农业生产成本,是支援农业的重要举措。1950年7月起,全省水上运输实行统一运价,稳定水上运输市场。1955年12月,为支援农业生产,省交通厅决定将农药运价按普通货的运价再降低10%,机械农具运价降低30%。1956年6月,为适应沙、淮河的运煤需要,逐步降低运价,以支援农业合作化,将淮河的息县至淮滨、洪河的西平至新蔡、沙河的漯河至界首、史河的固始至三河尖等河段运价降低5%。1962年12月,省航运局制订《河南省内河航运支援农业方案》,确定内河航运运价除对农药、农药械、喷雾器等杀虫、灭蝗等所需的药器、器械已改为不加成,按普通货等级计算运价或降低货物等级外,而对于农业机械、排灌机械和由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一级的直接采购托运的抗旱、除涝、防汛、抢险、防疫等物资的运价将另行规定降低。1964年4月,省交通厅为进一步贯彻水运对农业的支援,将用作水产植物的身苗和种运价等级予以降低。12月,又调整降低卫河的豆油、菜油、花生油、棉籽油、草帽辫等货物的运价等级。还规定各河系的上航货物,凡属农副产品、支援农业物资,其运价一律按现行运价95%计费。1966年2月,经省物价委员会同意,除盐和“蜜蜂、其他昆虫”两项物资的运价等级已经调整降低外,决定降低简化油性种子(麻、棉、茶菜子、花生仁、芝麻)等14种物资运价等级,进一步支援农业,繁荣农村经济。
(三)内河航运
广东省境内江河纵横,共有大小河流近2000条,总长约3. 6万公里。主要河流有珠江水系的西江、东江、北江和非珠江水系的榕江、韩江、漠阳江、鉴江等,在珠江三角洲平原内更是水网密布。全省有90%的县(市)可以通航。在旧中国,广东的水上运输优势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内河航道虽长达1.3万公里,但可通航轮驳船里程只达2.7%,内河港口基本处于自然状态,装卸均靠人挑肩扛,内河航运中绝大部分是木帆船,城乡物资运输主要是由一船一户的自划木帆船承担。
新中国成立后,水上运输事业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水运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1978年以前,在内河航道建设方面,先后对北江的韶关至河口、东江的老隆至东江口、韩江的梅县至汕头等内河航道进行整治,使北江、东江和韩江普遍提高了水深,改善了航行条件。还在韩江开发了蓬洞运河,在东江建成了枕头寨航运梯级,在小北江完成了连县至英德含洸的渠化工程,使山区的水运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内河港口建设有一定的发展,新建扩建了江门市的高沙港,东江的老隆、河源、石龙港,韩江的东山、松口、潮安、西堤港,北江的清远、连江口港,连江的连县、阳山、青莲港等一批重要的内河航口,逐步发展了装卸机械,减少了笨重的体力装卸劳动,提高了港口吞吐能力。
1978年后,广东内河航运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为了加快地方港口、码头的建设,省人民政府实行“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鼓励各地自筹资金加快地方港口建设,对省属港口实行“以港养港”政策,规定省属港口利润全部留给企业用作港口的技术改造资金,以扩大港口的通过能力。航道建设重点是整治西江干流及东平、陈村、前山水道的碍航闸坝,发挥西江干流和珠江三角洲水网的航运优势。水上运输事业不断发展,农村的木帆船基本实现机动化和拖带化,一些干线和支线上的货运基本上由大吨位驳船和机动驳船运载,同时还发展了 一批集装箱船和散装自卸船。
水运市场日益活跃。广东省人民政府先后颁发了《关于巩固发展水上二运企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等政策,允许水上集体所有制运输企业和个人自行组织货源,接受托运,办理各种运输业务,允许个人、集体的船舶到国营港口经营客货运输业务。到1990年底,地方社会运输船舶拥有量达28 840艘,共160.11万吨位,其中集体和个体25 540艘,共95.08万吨位,成为农村水上运输的主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