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964—1965年的整党
1962年冬至1966年春,在全国部分农村和少数城市党的基层组织中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并结合进行了整党。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为“四清”运动,“四清”的对象主要是基层党组织的干部和普通党员,所以运动本身就是整党。
根据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决议,1963年10月,省委决定在农村,从1963年冬到1964年麦收前,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次社教运动的主要武器是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这次社教的目的,主要是解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后解决敌我矛盾。方法上按中央规定的“说服教育,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团结对敌”,最后达到团结95%以上的干部和群众。
按照中央的要求,省委对全省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了部署,提出对党的基层组织,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进行一次系统的、深刻的整顿,通过整顿,达到中央规定的七条标准。这七条标准是:
❶使所有的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阶级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教育每一个党员用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在这个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❷把党组织中的问题揭发出来。有重点的对党员的社会成分、阶级立场、政治历史和思想作风,进行一次审查。
❸把蜕化变质分子和混入党内的地、富、反、坏分子清除出去。
❹对于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和犯有比较严重的错误,而且屡教不改的党员,进行适当的处理。
❺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带头参加集体劳动。
❻把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充实和健全起来。
❼把党的基层组织的经常工作和组织生活建立和健全起来。
1964年7月13日至8月7日,省委召开省、地、县三级干部会议,对前段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作了估价。认为,经过一年多的“四清”、“五反”(1964年12月3日,中央发出文件,将“五反”改叫“四清”),有一定成绩,主要是起了刹住歪风邪气,解决了某些问题和推动生产的作用。但根据中央提出的标准来检查,还相差很远。
1964年10月,省委重新部署了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决定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8个县2个市进行“四清”试点,然后分期分批在全省城乡展开。紧接着又对在运动中整顿党的组织,重新登记党员的工作也作了新的安排:凡是开展“四清”和“五反”运动的单位,都要在运动中整顿党的基层组织,重新登记党员,并将这一工作和整个运动一起搞完。整党中要坚持高标准,达到中央提出的八项要求。即1964年9月10日在农村社教《后十条》中提出搞好整党的八项要求:
❶使所有的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阶级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受到一次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一个党员划清敌我界限、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界限,划清先锋队和群众的界限。
❷把党组织中的问题彻底揭发出来,认真加以解决,对党员的社会成分、阶级立场、政治历史、思想作风和工作表现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和鉴定。
❸把蜕化变质分子和混入党内的地、富、反、坏分子清除出去。
❹对于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和犯有比较严重的错误而又屡教不改的党员,以及一贯消极落后,经过反复教育仍然没有进步,不够党员标准的,应当分别进行适当的组织处理。
❺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带头参加集体劳动。
❻把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充实和健全起来。
❼把党的基层组织的经常工作和组织生活建立和健全起来。
❽从运动开始就要注意培养一些成分好、立场坚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以便在运动后期,经过党内和贫下中农群众讨论同意,介绍他们入党。
1965年春节前后,省委召开了两次有地、市委书记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等文件,对重点县的“四清”运动和面上的工作重新作了部署。经过半年的工作,8个重点县和2个市的“四清”运动基本结束。在运动中对8个重点县的1 344个农村党支部进行了认真的整顿。整党中,对犯有错误的党员分别情况作了处理。同时吸收一批新党员。
1965年8月30日,省委根据中央、中南局关于在“四清”运动中整党的精神,决定在农村45个县(含未搞完的8个重点县市)的8 991个大队(有8 849个党支部、195 075名党员),开展“四清”运动并提出五项具体要求。重申了在“四清”试点中整党应该注意的问题。同时强调在组织建设阶段,要在党内树立起毛泽东主席在“七大”提出的三大作风,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巩固“四清”成果,更好地领导群众开展三大革命运动。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四清”运动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