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皮革
对猪皮、牛皮、羊皮等动物皮的处理加工在江西约有2000多年的历史, 但大都规模小、工艺落后。新中国成立后, 通过走合作化道路,至1956年, 全省皮革制品行业共建社40个, 社员1 275人, 其产品主要是牛皮革, 1965年, 全省共生产牛皮革5.04万张。
1965年, 国务院财办、国家计委、经委批转轻工业部等单位 《关于大力开剥猪皮、利用猪皮制革的报告》, 鼓励猪皮制革, 并实行财政补贴的政策。江西省轻化厅为此设立江西省皮革经理部, 负责主管全省皮革、皮鞋、皮件行业。1966年6月, 省商业厅、省手工业管理局在南昌市联合召开 “全省大力开剥猪皮现场会”, 会上提出当年生产猪革15万张的计划, 确定南昌市制革厂、赣州市皮革制造厂等厂生产猪革,并决定投资30万元扩大皮革生产。1967年, 全省共生产猪皮革14.23万张, 使江西的皮革加工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为了进一步发展猪革生产, 1970年3月, 省轻化工业局、省财政金融局、省商业局等单位发出 《关于大力开剥猪皮、发展制革工业的联合通知》, 号召全省各地立即掀起一个大力开剥猪皮,加速发展制革工业的群众运动, 使皮革工业得到更快发展。当年, 全省国营、集体制革厂从不足10家发展到30家, 猪革产量增加到71.83万张, 1971年突破100万张, 达101.1万张, 比1967年增长6.1倍;牛革生产也增加到10.62万张。为了鼓励猪皮生产,扩大皮革出口, 1979年初, 省经委、省财办召开全省开剥猪皮、皮革生产出口会议。会议决定从1979年4月1日起, 对南昌、赣州、吉安、上饶等16个市的猪皮收购价由原2.2元/千克, 调为2.5元/千克。其余县镇由1.98元/千克, 调为2.2元/千克, 从而进一步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1980年, 生产猪革155.44万张, 1981 年达到 162.74万张, 比 1971年增长161.1%。
1982年, 由于猪皮收购价格上升, 企业生产工艺和设备陈旧落后, 全省皮革行业走入低谷, 猪革产量下降到94.64万张。1983年, 再度下降到83万张,共有16个皮革厂发生亏损。为了扭转这种局面, 全省集中力量发展地市骨干制革企业和部分皮革制品企业, 使皮革工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七五”以来, 共投入技改资金5 036万元, 基建资金668万元, 先后重点改造了新余、南昌、上饶、高安、景德镇等皮革厂, 逐步形成了以地市骨干企业为中心, 以制革为龙头, 向全省各地辐射的合理布局, 产品质量和档次显著提高, 工艺水平、装备水平较以前有明显改善。1986年, 猪革产量回升到191.2万张, 牛革也增加到12.2万张。1987年10月, 省皮革塑料工业公司与省轻工业出口公司、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香港京士活洋行等4个单位联合组建了赣京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属全省皮革行业首家合资企业, 1988年底建成投产。1989年, 全省猪革产量突破200万张, 达206.24万张。1995年, 全省共有37个集体、国营制革企业。南昌华思特服装实业公司经中国皮革工业协会批准, 成为江西省第一个可佩挂真皮标志的企业。规模最大的新余制革厂, 属国家中二型企业, 具有年产50万张高档猪皮服装革能力, 产品部分出口美国、俄罗斯、西欧等地。全省当年共制革221.62万张(自然张), 其中猪皮革占80%。全省制革产量占全国的1.16%, 列第1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