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源状况
1.水力资源。据1979年对长10公里或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74条河流普查,并经国家审定,全省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 874. 5万千瓦,居全国第六位,其中可开发的水电容量为1 325万千瓦。水力资源在1万千瓦以上的有79个县,占全省县总数的92%,其中5万千瓦以上的有38个县,占全省县总数的44%。
2.煤炭资源。贵州煤炭保有储量为462.5亿吨,为长江以南各省之首,主要分布在省内西部和中部地区,为火电站的建设提供了条件。乡、镇小煤窑适宜兴办小火电,利于解决农村冬季枯水期水电电力之不足,成为农村水电的配套和补充。
截至1990年,全省拥有小水(火)电站1 528处,累计装机容量52. 18万千瓦(相当于全省国家大中型水电装机86. 9万千瓦的60%),年发电量达12.4亿千瓦时(相当于全省国有大中型水电站发电量26亿千瓦时的48%)。在这些电站中,单机500千瓦以上的骨干电站84处,23.46万千瓦,占总装机的45%;属于国营的电站234处,29.8万千瓦;装机容量超过1万千瓦的,有赤水、玉屏、镇远、镇宁、铜仁、施秉、关岭、罗甸、瓮安、仁怀、正安、习水、务川、松桃、威宁、织金、毕节、大方18个县(表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