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起来的教育
土地改革以后,广大农民特别是贫雇农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但由于刚刚翻身,大多数农户在生产中都遇到了耕牛、农具和其他生产资料以及劳动力不足的困难,农村中很快就出现了买卖青苗、买卖土地、放高利贷等问题。在这期间,农村干部和群众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思想问题,一是埋头生产,只顾个人发家致富;二是疲塌松劲情绪,认为“土地到手了,革命归一(结束)了。”有的干部不愿参加政治活动,甚至连开会也不愿参加。
松劲情绪产生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因为反封建斗争不彻底,有的是因为土改胜利果实分配不公,有的是因为家庭生活确有困难,有的是干部不良作风的影响,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农民小生产者的盲目性和保守性。
贵州各地在土地改革中都注意了加强对农民的前途教育。在土改后的群众性复查工作中,又把对农民进行前途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当时所谓的前途教育,就是在土改以后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发展生产的教育。这项教育是通过召开农民代表会,举办农民训练班、冬学、夜校,进行集中的教育;平时则是通过宣传员网向广大农民进行教育。教育的内容是讲明土地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消灭封建制度,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如果不发展农业生产,土地还家了,农民的生活仍然不能富裕。着重讲明,小农经济是“十字路口”的经济,摆在广大农民面前有两条道路,一条是仍然走个体经济的老路,单家独户,势单力薄,生产不能迅速发展,经不起天灾人祸,必然逐渐发生两极分化,破了产的农民仍然要受剥削、遭穷困。有的地方还编了山歌,宣传小农经济的弱点:“小农经济是散沙,你顾你来他顾他,遇到天灾和人祸,卖儿卖女不成家。”另一条道路是组织起来,互助互利,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即农业集体化的道路。
贵州的土地改革是在各地进行试点之后,分四期逐步推开的;贵州的互助合作运动,也是分期分批开展起来的。1951年,土改试点在贵阳、安顺等7个专区的23个乡、230个村约23万人口的地区结束。对农民的前途教育,也首先在这些地区进行。经过教育,这些地区的农民逐步认识到“走资本主义道路是苦死千家,发财一家;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幸福才是流不尽的长流水。”贵定县的农民还编了山歌歌颂互助合作的道路:“独木桥来不牢靠,一家生产力量小,天灾人祸经不起,家破人亡身难保。”、“提起杨梅口就酸,提起互助心喜欢,互助合作组织好,人人富裕好喜欢。”1951年3月,全省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贵筑县(现贵阳市花溪区)白云区尖山寨赵树华互助组成立。11户人家建组第一年就共增产了2 000多公斤粮食,喂养了18头猪、103只鸡;还开了一片荒地。1951年召开的贵州省劳模会议上,赵树华互助组被选为模范互助组,受到了表扬和奖励。1952年3月,中共贵阳地委组织8个县的县、区、乡、村干部和互助组长、生产积极分子代表共133人,由地委书记常颂带队,参观赵树华等3个模范互助组。经过省委、地委的大力宣传和推广,全省各地掀起了向赵树华互助组学习的热潮。1951—1952年全省农村先后组织起来的互助组,都受到了赵树华互助组的很大影响。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发到县委和区委组织实行。中共贵州省委和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提出,各级领导要在土地改革以后,按照“自愿结合、等价交换、民主管理”三项原则,开展互助运动。1952年,分批进行的土改和“三反”、“五反”运动基本结束以后,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了对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互助组发展很快。
组织起来以后,初步克服了广大贫雇农在生产上的若干困难,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依靠集体力量战胜了各种自然灾害,改进了耕作技术。因此,互助组增产一般比单干户高。但是,在组织起来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急躁冒进的倾向,主要表现是强迫命令。有的村干部对群众说:“不互助就是不团结,就是觉悟不高。”有的提出“互助光荣,不互助可耻。”甚至上纲到“不参加互助组就是落后,不爱国。”同时还规定:“不参加互助组不给开路条,不给贷款,不许参加评比。”玉屏县四区亚渔乡的干部公开在群众大会上威胁:“土改分果实是毛主席领导的,组织互助组也是毛主席号召的,谁要不参加,把他分得的果实退出来。”同时,也发生了歧视单干户的现象。安顺五区瓦窑堡互助组的人对单干户说:“单打单,独打独,豆腐干,炒腊肉,生活好的不互助。”有的地方甚至提出“和单干户斗争”。另外,有的农民用平均主义的观点,从生活上着眼去理解走社会主义道路,认为社会主义是“穿一样的衣服,住一样的房子,大家领粮食吃饭,要吃大米都吃大米,要吃猪肉都吃猪肉。”
针对互助合作运动中出现的问题,1953年上半年,全省对农业生产互助组进行了整顿。整顿中,向干部和群众进行了“自愿结合,等价交换,民主管理”三大原则的教育。讲明三大原则的中心是等价互利,这是互助组巩固提高的关键。通过整顿,互助组的规模有所缩小,数量有所减少。1953年,全省组织起来的农户达133.21万户,占农业总户数的44%。
1953年冬,中共中央公布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这年的12月1日至17日,中共贵州省委召开地委书记联席会议,传达毛泽东同志关于总路线的指示,集中讨论了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会议决定在有条件的地区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合作社为核心,把互助组带领起来。1954年上半年,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总路线的热潮。各地从群众切身经验出发,深入进行两条道路教育,启发群众办社要求。同时,宣传合作社的政策,特别是宣传自愿互利政策,解除群众疑虑,坚定办社信心。1953年11月20日,全省试办的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贵筑县白云区尖山农业生产合作社宣布成立。经过宣传、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和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从1954年下半年起,全省农村互助合作运动从以发展互助组为主,转入以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到1954年底,全省试办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达到6 341个。但是,在办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缺点,主要是干部开始滋长急躁情绪,贪多、贪大、图快、图高,因而产生一些强迫命令。如有的干部对群众说:“单干就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就是死路一条。”甚至骂单干农民是“人牵你不走,鬼牵你跑得快。”造成有些群众勉强入了社。
1955年初,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决定将原订年内发展1.8万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计划缩减为1万个,并提出“大力巩固提高现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办好互助组的基础上,实行全年准备、分批发展”的方针。但是,5月传达了毛泽东同志关于要大量、猛烈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后,6月召开的中共贵州省委扩大会议,决定在全省积极地、大量地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9月召开的中共贵州省第五次代表会议,根据中共中央7月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精神,在省的会议上不适当地批判了贵州农业合作化中的“右倾思想”,错误地认为,1952年底的反“急躁冒进”和1955年3月收缩建社计划是“两次大的摇摆”。12月召开的中共贵州省第六次代表会议进一步认为,由于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的公布,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更加高涨,加快合作化的步伐已成为全省农民的迫切要求。这次会议以后,全省农业合作化运动以异乎寻常的速度发展起来。到1956年1月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4. 77万个,入社农户占全省总农户的82%,基本上完成了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
贵州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铜仁县幸福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1955年11月23日成立的。1956年秋收后,在整社的基础上,全省开始进行初级社升级、并社工作。到1957年春耕生产前,全省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已有2.41万个,入社农户占全省总农户的90.5%,全省又基本上实现了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