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期前10年1983—1992年
这10年又分为三个阶段:
1. “三年停止破坏”阶段(1983—1985年)。这一阶段,主要是针对当时生态破坏极为严重,并且还在继续加重的情况,决定采用“反弹琵琶”方式,从保护和恢复生态条件入手。阶段性任务是大规模种树种草和进行能源建设。当时提出的建设口号是“种草种树,发展畜牧,改造山河,治穷致富”。在推进和完善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进一步调整农村政策的同时,开始了产业结构的调整,部分山坡地退耕还林还草还牧,加强林草建设和管护,并以林草建设为中心环节,兼顾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吊庄移民、能源建设等项工作。经过3年的建设,到1985年底,人工造林18.27万公顷,人工种草留床面积10.5万公顷,草场补播4.14万公顷,农村能源建设省柴灶26.96万台,节煤炕6 891盘,沼气池373个,太阳能灶880个,风力发电机141台,使生态恶化状况有所缓解,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85年底,人均有粮达到214.6公斤,人均纯收入达199.65元,分别比1982年增长23.1%和15.8%。
2. “五年解决温饱”阶段(1986—1990年)。这一阶段是10年建设中的重点阶段,其目标是在前3年的治理基础上,经过努力实现绝大多数农户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建设内容包括农田建设、水利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林草建设、农电建设、农村支柱产业和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推广、智力培训等。这一阶段,思想更加开放,办法更多,特别是在开发中引入了市场经济观念,并以此指导工作,使整个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到1990年底,8年共新建基本农田11.66万公顷,农业人均基本农田由1982年的0.85亩,增加到1. 65亩;完成小流域治理面积950. 6平方公里,建成人畜饮水工程73处,加上打井打窖,累计解决了46.37万人、13. 78万头(匹)大牲畜、79.42万只羊的饮水困难。新修和改建公路2 252公里,基本实现了乡镇通公路。乡镇通电率由1982年的72.6%提高到98.09%,8年造林30.47万公顷,全地区森林覆盖率由1982年的1.44%提高到5.1%。这一阶段,共培训县、乡、村干部1. 15万人次,农民技术人员4.83万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2.67万人次。经过5年建设,大规模破坏植被的现象终于基本停止,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农村商品经济开始起步和发展。以种、养、加为重点,调整了产业结构,使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山区8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0.48元,比5年前增长了37.7%,尚未解决温饱的群众由1982年的70%下降到9.29%,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3. “两年巩固提高”阶段(1991—1992年)。目标是继续完成前5年的各项开发任务,巩固前8年已取得的成果,抓好以种、养、加为基础的区域经济开发,建立和发展支柱产业,以达到综合治理的最终目标,同时制定今后10年的建设规划。到1992年,山区8县农业生产条件有了一定改善、农村产业结构有所调整、乡镇企业有所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355.77元,是1982年126.58元的2.81倍,人均有粮218公斤。在短短的10年时间里,贫困人口下降近60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6个百分点。但农民生产、生活极不稳定,已解决温饱的乡村和农户,遇到灾年仍有大批农户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