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与作用
近年来中国农科院农经研究所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了一套科学的、简明易行的经济评价方法。根据这一测算方法,在我国农业总产值增长量中,农业科技进步所占比重,1972—1980年期间为20%左右,1980—1984年期间约为35%, 1984年以来已提高到40%左右。
根据专家计算,甘肃省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生产在1980—1987年期间,农业科学技术的年平均进步率为6.63%,同期农业生产总产值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7.06%,总产值的增长量中,科技进步的作用占38.9%, 在此期间, 全省农业年均新增总产值5.2亿余元,其中由于科技进步的增值率为2.0亿余元。全省粮食生产在农业科技的年平均进步率为1.7%, 此期间粮食生产总产值年均增长率为5.93%,粮食增长量的28.8%应归功于科技进步作用。由于科技进步,平均每年粮食新增产值2 828万元。科技进步对全省农业发展的作用十分明显。但同发达国家先进水平相比,科技进步作用还有相当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