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立尊师重教风尚
继续评选和表彰特级教师。在中小学评选特级教师,是党和国家对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关心和爱护,是为了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激发他们教书育人的积极性。1985年前,全省已评选过三次,共评出特级教师47名。1988年8月,又评出437名中小学特级教师。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的,按照国家教委规定,分别享受一定的经济补贴。
建立教育(教师奖励)基金。1988年9月,河南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正式成立。奖励基金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奖励优秀教师条例,确定奖励优秀教师名额,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举办奖励优秀教师的各种活动,兴办有利于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多种事业;筹集和管理、使用奖励基金等。基金会成立时已筹措资金315万元;教师节首次表彰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4000多人,奖励资金60万元。此后每年坚持开展表彰奖励活动。截止1995年底,全省有县以上教育(教师奖励)基金组织101个,其中省级6个,地市级10个,县级85个。各类教育基金总额达6031.87万元,另有2万美元、20万港币。其中省级1 352.96万元,地市县级4 678.91万元、2万美元、20万港币。目前,省、市(地)、县三级教育(教师奖励)基金会网络正在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