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一)林业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一)林业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一)林业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1949年9月,湖南省林业厅设林牧科, 林业干部3人; 1950年6月,林牧分开设科, 林业干部6人。同年12月, 改林业科为湖南省农业厅林业局, 下设4科1室, 职工60人; 1951年2月, 改为湖南省人民政府林业局,下设1室6科1处, 干部职工增至110人。省人民政府于1952年10月22日发出配备专、县林业干部的指示, 规定湘潭、常德、邵阳、芷江专署及湘西自治区人民政府, 各配备干部5~8名, 湘南行署配16名。全省86个县, 除少数湖区县配1~2名外, 其他县配3~5名。专、县配备的林业干部在3人以上者, 成立林业工作组, 受专、县农林科或建设科领导。1953年3月, 各级林业机构作了较大调整, 营林、森工分家, 省林业局保留, 50多个森工企业及工作人员1 793人分出, 成立湖南森林工业局。芷江专区、湘南行署, 湘西自治州和10个林业重点县, 成立林业科, 湘潭、邵阳、常德专区及72个县成立林业组;长沙、湘潭、祁东、衡山重点地区设立造林工作站。1954年7月, 成立湖南省人民政府林业厅, 编制150人。专、县林业行政单位为林业科、股。全省林业行政、事业单位共有职工1 921人。1956年, 林业机构进一步调整, 林业厅干部增至260人, 原7个专署、州林业科和80个林业比重较大的县林业科、股改为林业局, 其余6县改为林业科。1957年, 全省林业行政、事业单位有职工4 477人。1958年2月, 湖南森林工业局并入湖南省林业厅, 专、县森工局并入林业局, 到1960年全省林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增到3.13万人。1961年11月, 省人民委员会通知, 另成立湖南省森林工业局, 林业厅定编161人。到1963年, 全省林业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共17 280人。1963年7月, 省委作出森林工业局与林业厅合并的决定,编制135人。到1965年增编到148人, 全省林业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共19 340人。1967年12月, 成立湖南省林业厅革命领导小组。1968年8月, 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成立农林水组林业小组, 职工21人,林业厅撤消。1969年3月, 成立“湖南省森林经营管理站”, 职工66人。1973年7月, 成立省革命委员会林业局, 编制72人。1980年, 省林业局改名省林业厅, 行政编制93人。至1995年, 全省共有林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 797个, 从业人员112 933人。其中地、市、县林业局126个, 国营林场177个, 国营苗圃97个, 林业工作站1 667个, 企业292个。 ☚ 二、生产水平 (二)造林绿化成效显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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