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恢复上升阶段1949—1956年
山东省进行了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解放并发展了生产力,种植业生产恢复发展很快。
1. 土地改革时期。随着土改运动的开展,在经济上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全省有近3 000万贫雇农分得了3 436万亩土地和大批房屋、耕畜、农具、粮食。翻身后的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纷纷增添牲畜、农具,改革生产技术,开展互助合作和爱国增产运动,大大加快了山东省种植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2. 互助合作时期。山东省通过农业合作,改变了几千年来统治农村的农业个体私有制度,实现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农业生产有了长足发展。灌溉面积扩大为解放前历史积累面积的八倍,土壤改良540万亩。
在这个时期,筛选引进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科学技术,对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1950年4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下达了“关于发动小麦选种”的指示,制定了“五年普及良种计划(草案)”,山东省人民政府为普及山东良种工作,成立了“山东省良种普及委员会”,各县及绝大部分区、乡均建立了选种委员会,共选出小麦、玉米、高粱、地瓜、大豆等良种485个,成为50年代推广的主要品种。为恢复棉花生产,农业部于1949年12月购买斯字2B、斯字5A、岱字15号等美棉种子400万磅,于1950年4月运抵青岛,这些种子均在山东推广,增产显著,斯字棉一般比脱字棉增产20%左右,这是建国后首次从国外进口的一批棉种。在病虫害防治上,开始使用化学农药防治,如1950年9月15日,华东农林部分配给山东50%可湿性DDT1450公斤,供秋作物拌种防治蝼蛄示范;1954年,山东在棉区推广使用“1605”防治棉蚜、红蜘蛛、蓟马,效果很好。在栽培技术上,逐步向精耕细作方向发展。
1956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372.5万吨,比1949年增长57.8%;棉花总产量达到21.7万吨,增长1.68倍;花生总产量达到128.3万吨,增长1.37倍。1956年,粮食播亩单产81公斤,比1949年增加28公斤,增长52%;棉花单产18公斤,增加6公斤,增长50%;油料亩产110公斤,增加32公斤,增长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