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从现在起再用大约30年时间,黑龙江省农业由目前初步现代化的早期阶段逐步实现向基本现代化和较高现代化过渡, 最终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转化。这一目标包括4方面内容:
1.生产手段现代化。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和水利化。做到农业生产主要环节普遍使用机械和广泛运用电力; 农田生态环境优良;农田工程保护绝大部分耕地免受自然灾害; 建立起较发达农用工业保障体系, 农机具的研究、生产、维修相配套, 高效低毒化肥、农药满足需要; 农业劳动生产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赶上和超过20世纪90年代初期同类发达国家水平。
2.生产技术现代化。实现在农业生产领域中广泛应用现代新科技, 使科技进步成为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即在良种选育和使用、改土、治水、施肥、病虫草害防治、耕作制度、栽培方法、饲养管理等技术领域, 实现科学化。并做到广泛运用现代生物技术, 如生物固氮、遗传工程、电子工程、原子能工程、遥感技术、激光技术、空间技术等高、精、新、尖技术, 使土地生产率大幅度提高, 赶上和超过本世纪90年代初期同类发达国家水平。
3.生产经济结构现代化。实现有效利用农业自然资源, 结构布局合理, 资源配置适宜的农业生产区域化、专业化、社会化。即能够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 形成农林牧副渔协调配合的农业生产结构和农工商综合经营、产加销紧密结合的农村经济结构, 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的持续农业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相互统一。
4.生产经营管理现代化。建立起适宜的科学的生产组织和管理服务体系。做到广泛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 对农业生产全过程进行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 实现规模适度, 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生产、加工、销售经营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