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森林资源状况
1. 林地面积与蓄积量。根据林业厅《1992年全省森林资源情况通报》,1992年全省有林地面积864. 9万公顷(12 974万亩),全省活立木总蓄积量23 061万立方米,林木年总生长量1 576万立方米,总消耗量705万立方米。
有林地面积超过或接近百万公顷的市有:韶关市109.9万公顷(1 649. 2万亩),蓄积4 454万立方米;肇庆市128. 1万公顷(1 921. 1万亩),蓄积4118. 1万立方米;清远市93. 3万公顷(1 399. 7万亩),蓄积2892. 1万立方米;梅州市104. 9万公顷(1 573. 1万亩),蓄积1419. 3万立方米;河源市104. 1万公顷(1 562.0万亩),蓄积2347.5万立方米。
有林地面积在20万公顷以上的县有河源郊区(27. 7万公顷)、英德县(28. 0万公顷)、紫金县(24. 8万公顷)、怀集县(21. 4万公顷)、阳春县(20. 6万公顷)、五华县(20.2万公顷)、龙川县(20.1万公顷)等7个县(区)。有林地面积在10万公顷以上的县有封开、始兴、从化、曲江、仁化、南雄、乐昌、翁源、新丰、和平、连平、梅县、大埔、丰顺、兴宁、平远、惠东、博罗、龙门、信宜、高州、广宁、罗定、德庆、郁南、清新、连县、阳山、台山、省农垦总局等30个县(市、局)。
2. 森林资源的主要特点。
(1)中幼林多,近、成、过熟林少。幼龄林、中龄林面积占森林面积88.3%;蓄积占74.1%;成熟林面积比重只占11.7%,蓄积比重仅25.9%,反映了林龄结构不合理。
(2)针叶林多、阔叶林少。针叶林面积占森林面积59. 5%,蓄积占42. 2%;阔叶林面积仅占40. 5%,蓄积占57.8%,反映了树种结构不合理。
(3)用材林多,其它林种少。用材林面积占森林面积76.5%,蓄积占75.6%,防护林面积仅占4.4%,经济林面积仅占14.6%,反映了林种结构不合理。
(4)森林单位面积产量低。全省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25. 5立方米(1. 7立方米/亩),低于全国76. 8立方米/公顷水平;每公顷年蓄积生长量为1. 8立方米(0. 12立方米/亩·年);全省疏残林16. 5万公顷,占林业用地1. 5%;无林地27.9万公顷,是全省林业用地的2.6%。
(5)人均占有森林资源数量较少。人均占有森林面积0.133公顷(1.99亩),略高于全国人均水平;人均占有森林蓄积3.4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8.8立方米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