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改过程
1950年6月初, 中共湖南省委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民代表会议, 作出了《积极准备土地改革和秋后实行土地改革》、《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继续减租和剿匪反霸》、《实行农民大团结, 壮大和巩固农民协会及改造乡村政权》、《执行政策, 加强组织性、纪律性, 使运动做到有组织、有秩序》等四项决议, 并发表了 《告全省农民书》, 号召全省农民兄弟组织起来, 团结一条心, 巩固和壮大自己的队伍, 迎接秋后土地改革。还通过了《湖南省农民协会组织章程》, 成立了湖南省农民协会, 以领导全省农民实行土地改革。同时, 根据中南军政委员会《关于建立省、专、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机构及其工作的指示》精神, 成立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委员会, 各地、县 (市) 的土地改革委员会, 全为改革工作的常设机构。全省各城镇还设立了城乡联络处,协调处理土地改革中的城乡关系。还遵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人民法庭组织条例》 的规定, 各(县) 市普遍成立了人民法庭, 有的县 (市) 设立了分庭, 及时镇压了一批土匪、特务、恶霸分子及不法地主, 支持了农民正义斗争, 保证了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1950年10月, 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有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兄弟民族代表共800多人参加的全省第一届各界代表会议, 着重讨论了土地改革问题。在会上, 中共湖南省委书记黄克诚号召全省人民团结起来, 为坚持实行土地改革而斗争。湖南省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委员会主任金明提出了全省实行土地改革的计划及 《土地改革法湖南省实施细则》,并得到一致通过, 从而建立了广泛的反封建的统一战线。
根据湖南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精神, 全省城乡着手开展土地改革的具体准备工作。首先, 从城市到农村, 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运动, 使土地改革的重要意义、政策法令和实施办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同时, 警告地主要遵守人民政府法令, 不得违抗。其次, 开展了土地改革的试点工作。1950年7月至10月, 全省共办214个乡的试点, 取得了经验, 培养了一批干部。第三, 逐级召开了土地改革准备会议, 组织了土地改革工作队。全省参加土地改革的人员共7.4941万人, 其中新提拔的长期脱产干部1.0708万人, 临时的农民支援队1.8077万人, 在职干部2.7149万人, 参加土改工作团的民主党派成员、工商界人士、学生等共1.9007万人。准备工作就绪后, 分期分批地在全省77个县、13 274个乡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湖南省土地改革在时间上分四期进行。第一期铺开5 479个乡, 于1950年10月开始到1951年4月上旬结束。第二期铺开2 108个乡, 于1951年6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第三期铺开4 892个乡, 于1951年10月开始, 到1952年4月中旬结束。第四期铺开581个乡, 于1952年12月开始, 到1953年3月结束。至此, 全省已全部完成了土地改革。
每期土地改革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步, 充分发动群众。首先深入贫雇农, 访贫问苦, 扎正根子, 然后指导他们去发动其他贫雇农, 以苦引苦, 进行串联, 并以贫雇农为骨干, 逐步团结发动大多数群众,由小到大, 组织起来, 开展与地主阶级面对面的斗争。第二步, 划分阶级。通过划阶级、定成分, 进一步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发动群众, 分清敌我,与地主阶级展开全面斗争。第三步, 没收地主土地,征收富农多余土地, 分给无地少地的贫雇农及其他劳动人民。分配土地的办法, 是以村为分配单位, 以乡为统筹调剂单位, 在原耕地基础上抽多补少, 抽肥补瘦, 三榜定案。没收的地主财产, 根据农民的缺乏程度, 缺什么补什么, 缺多多补, 缺少少补, 不缺不补, 自报公议, 民主评定。第四步, 总结土改, 巩固胜利。从思想上、政治上使广大农民觉悟再提高一步, 帮助健全各种群众组织, 整顿农民协会, 选举乡政权, 组织生产。
经过土地改革, 全省共没收和征收土地17 653万公顷, 占耕地总面积的48%; 没收房屋472万多间,耕牛29万头, 农具250余万件, 粮食11.2059亿千克。这些胜利果实, 全部分给了雇农、贫农和一部分中农, 分得土改果实的农民约占农村人口的65%,基本上解决了农民没有土地和缺少生产、生活资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