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瘦肉型猪基地
青海省东部农业区的西宁市、海东地区和海南藏族自治州的贵德县、黄南藏族自治州的尖扎、同仁等13个县市,自然气候条件较好,饲养资源丰富,是本省猪、禽、奶牛业的商品生产基地。从1987年开始,在农业部的支持下,青海省商品瘦肉型猪基地建设开始实施,已完成建设的有互助、乐都、平安、湟中、湟源5个县,共投入资金473.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90万元,地方投资283.4万元。共扩建县级种猪场4个,新建改建猪舍235间3396平方米,购置产仔网床64套、保育床20套;修建配种点20处;农户修建猪舍10933座80 612平方米;培训养猪户1.5万人次。在5县已初步形成以种猪场为龙头,县乡配种点为中心,仔猪繁殖户和育肥户为基础的商品瘦肉型猪生产体系。目前,种猪场已达到为基地提供良种公猪1 000余头,配种点年可受配母猪4万头的能力。
通过商品基地建设,使生猪育肥期从过去的12个月以上缩短到7~8个月,饲料报酬由4.5~5:1提高到4:1左右。1997年,5县存栏猪69万头,占全省猪存栏的63.48%。出栏猪53.5万头,占全省出栏猪的60.09%,出栏率达85.14%,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其中出栏商品猪43.62万头,占全省猪出栏的47.87%,占全省瘦肉型猪出栏的77%以上。5县猪肉产量达到3.94万吨,占全省猪肉产量的61.5%。人均出栏猪0.45头,比全省平均水平的0.19头高出1.37倍。牧业产值达到3.23亿元,占全省牧业产值的23.05%,占5县农业总产值的34.66%。商品瘦肉型猪基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