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党委政府对综合治理工作日益重视
1991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规划》,各市地和绝大多数县 (市、区)也制定了五年规划,并多次召开党委会或政府办公会,专题研究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工作,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经济工作、部门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每年都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绝大多数领导不再满足于开会讲话,签字批示,更加注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力图解决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在 “严打”斗争和纠纷排查工作中,实行分级领导包案制。